超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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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上,超積Template:Lang-en)是常見於抽象代數數理邏輯(尤其模型論集合論)的構造。超積是一族無窮多個结构直積商結構,不過要求該族結構具有相同的Template:Link-en超冪Template:Lang-en)則是超積中各因子為同一個結構的特殊情況。

舉例,給定一個,可以用超冪構造出新的域。超實數域便是實數域的超冪之一。

超積有一些出奇的應用。用超積,可以寫出紧致性定理完備性定理的優雅證明。Template:Link-en的超冪定理,從代數角度刻劃了「初等等價」此種語義概念。亞伯拉罕·魯濱遜和埃利亞斯·扎孔(Template:Lang)用超結構及其單同態的表示來構造分析非標準模型,使非标准分析理論得以發展。魯濱遜正是用緊致性定理開拓此分支。

定義

超積的一般定義中,先選定指標集I、對應每個下標iI结构i(具相同的Template:Link-en),以及I上的超濾子𝒰。通常僅考慮I無窮集,且𝒰不為主超濾子的情況,即𝒰的元素有齊I的全部餘有限子集,但無任何有限子集。原因是,在主超濾子的情況下,所得的超積只會與其中一個因子同構,並無新的性質。

笛卡儿积

iIi

上的代數運算,是逐點計。例如,對於二元運算+(𝒂+𝒃)i=ai+bi。然後,在笛氏積上,定義等价关系,使𝒂𝒃當且僅當

{iI:ai=bi}𝒰

(應當理解為「𝒂𝒃在大多數位置相等」)。

最後,所得的超積,是模商集。所以,該超積有時記為

iIi/𝒰.

另一種看法是,在指標集I上,定義一個有限可加的测度m(弱於一般可數可加的條件),僅取0,1二值,若A𝒰則稱m(A)=1,否則稱m(A)=0。然後在笛氏積中,兩個元素若在幾乎每個下標處皆相等,則視為等同。超積是如此生成的等價類的集合。

其他Template:Link-en同理可作引申:

R([𝒂1],,[𝒂n]){iI:Ri(ai1,,ain)}𝒰,

其中[𝒂]表示𝒂所屬的等價類。

特別地,若每個i皆為有序域,則所得的超積亦然。

所謂超冪,意思是所有因子i皆相等的超積:

I/𝒰=iI/𝒰.

也可以推廣到𝒰不為超濾子,而僅為I上普通一個滤子的情況。此時所得的模型iIi/𝒰稱為約化積Template:Lang-en)。

例子

超實數系可數無窮多個(以自然數集編號)實數系的超積,其中所選的超濾子含有全部餘有限集。超實數系的大小次序擴展了實數之間的大小次序。例如,ωn=n的序列(ωn)所在的等價類,記為超實數ω,比任意實數都要大,因為對於任意實數r(ωn)除有限項外皆比r大。於是,ω可以理解成無窮大數。

類似地,可以定義Template:Link-enTemplate:Le等,為相應標準結構的超積。

又考慮以下例子,以便理解超積中關係的定義。設超實數ψ為序列ψn=2n所在的等價類。由於對每個n都有ψn>n=ωn,在超積中,有ψ>ω,所以ψ是較原先構造出的ω更大的無窮大數。又考慮與ωn=n類似的序列(χn),令n7時,χn=n,但χ7=8。則雖然兩個序列(χn)(ωn),但兩者僅在有限個下標處不相等,故兩者相等的下標集合是超濾子的元素(因為是餘有限集),從而作為等價類,有ω=χ

大基数論中,有個標準構造是小心選取超濾子𝒰,然後取整個集合論全類關於𝒰的超積。此時,𝒰的性質,對於所得超積的(高階)性質影響很大。例如,若𝒰可數完備,則相應的超積仍是良基的。該範例在Template:Section link有提及。

沃希定理

沃希定理Template:Lang-en),又稱超積Template:Le,由Template:Link-en所證(Template:IPA-pl)。定理斷言,任何一條一階邏輯式在超積i/𝒰中為真,當且僅當使該公式在i中成立的指標i的集合,是𝒰的元素。後一個條件,可以直觀理解為「大多數」i皆認為該公式為真。嚴謹敍述如下:

設有表徵σ,指標集I,其上的超濾子𝒰,且對每個iI,有σ結構i。又設i關於𝒰之超積,即=iIi/𝒰。則對任意n個多元組a1,,ani,其中ak=(aik)iI,以及對任意σ公式φ

φ(a1,,an){iI:iφ(ai1,,ain)}𝒰.

定理對公式φ複雜度歸納得證。𝒰為超濾子(而不僅是濾子)的性質,在加入否定的一步用到。而在加存在量詞的一步,要用到选择公理。應用定理可得超實域Template:Link-en

實例

R為結構上的一元關係,並構造的超冪。則集合S={x:Rx}在超冪中有對應的子集*S,而在中,對S量化且為真的一階公式,將S換成*S後,仍在超冪中成立。例如,設=實數集。設Rx表示「x為有理數」。則在中,對每對有理數x<y,總有無理數z介於兩者之間。即:

(x)(y)(RxRy(x<y)(z)(¬Rzx<z<y)).

既然有理數集S此一性質可以寫成一階命題,沃希定理推出,超有理數集*S仍有同一性質,即任意兩個超有理數之間,有一個不為超有理數的超實數(「超無理數」)。更一般地,超有理數集與有理數集具有完全一樣的一階性質。

然而,考慮實數的阿基米德性質,即不存在實數x同時滿足x>1, x>1+1, x>1+1+1, 此列無窮多條不等式。阿基米德性質無法用一階邏輯表示,所以,沃希定理不適用於此性質,不能推導出超實數滿足阿基米德性質。正好相反,超實數不滿足阿基米德性質,例如前一節構造的超實數ω,就比1, 1+1, 1+1+1, 都要大。

超冪的正極限(超極限)

Template:For

模型論集合論中,常考慮一列超冪的Template:Link-en(範疇論的餘極限)。模型论中,此構造稱為超極限Template:Lang-en)或極限超冪Template:Lang-en)。

從某結構𝒜0和超濾子𝒰0開始,構造出超冪𝒜1,並重複,得到𝒜2等。對每個n,有典範對角嵌入𝒜n𝒜n+1。在極限階段,如𝒜ω,取此前所有結構的正極限,如此便可取超限多次超冪。

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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