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爾-謝拉赫引理

组合数学和Template:Link-en中,紹爾-謝拉赫引理(Template:Lang-en)斷言,若集合族的VC维低,則該族不能有太多個集合。引理得名於諾貝特·紹爾[1]和Template:Link-en[2],兩人分別獨立於1972年發表此結果。Template:註較之略早,在1971年,弗拉基米尔·瓦普尼克和亞歷克塞·澤范蘭傑斯合著的論文[3]已有此結果(「VC維」即以兩人為名)。謝拉赫發表引理時,亦歸功於Template:Link-en,故引理又稱為佩爾萊斯-紹爾-謝拉赫引理。[4]
布萨格洛等人稱其為「關於VC維的最根本結論之一」[4]。引理在若干方面有應用,就各發現者的研究動機而言,紹爾是研究集族的組合學,謝拉赫研究模型论,VC二氏則研究统计学。後來,引理亦用於离散几何[5]和图论[6]。
定義及敍述
設為一族集合,為另一集,此時所謂為的Template:Le,意思是的每個子集(包括空集和本身),皆可表示成與該族某集之交。的VC維是其打碎的最大集的大小。
利用以上術語,紹爾-謝拉赫引理可以寫成:
若是一族集合,且各集合中,合共衹有個不同元素,但 ,則打碎某個元集合。
所以,若的VC維為(故不打碎任何元集),則中至多衹有個集合。
引理所給的界已是最優:考慮元集中,所有小於個元素的子集,所成的族。該族的大小恰為,但是不打碎任何元集。[7]
打碎多少集合
帕约尔將紹爾-謝拉赫引理加強為:Template:Refn
有限族必打碎至少個集合。
紹爾-謝拉赫引理為其直接推論,因為元全集的子集中,衹有個的元素個數小於。故時,即使全部小集皆已打碎,仍不足個,故必有打碎某個不少於元的集合。
亦可將「碎裂」的概念加以限縮,變成「順序碎裂」(Template:Lang)。此時,任意集族順序打碎的集合數,必恰好等於該族的大小。[8]
證
紹爾-謝拉赫引理的帕約爾變式可使用数学归纳法證明,此證法一說出自諾加·阿隆[9],一說出自Template:Link-en及朗·霍爾茲曼(Template:Lang)[8]。
作為歸納法的起始步驟,單一個集合組成的族,能打碎空集,已足個。
至於遞推步驟,可假設引理對任意少於個集合組成的族皆成立,且族有至少兩個集合,故可選取元素為其一的元素,但不屬於另一集。如此便可將的集合分成兩類:包含的集合歸入子族,不含的則歸入。
由歸納假設,兩子族各自打碎的集合數,其和至少為。
該些碎裂集不能有元素,因為若要打碎某個有的集合,則族中需要有含的集合,也需要有不含的集合,纔能使該族各集與的交集出齊的全體子集。
若集衹被一個子族打碎,則數算兩子族打碎的集合時,計為一個,數打碎的集合時亦計為一個。但也可能同時被兩子族打碎,如此,數算兩子族打碎的集合時,會將計兩次;不過既打碎,也打碎,所以(和)在數打碎的集合時,也計為兩次。由此,打碎的集合數,不小於兩子族各自打碎集合數之和,從而不小於。
紹爾-謝拉赫引理的原始形式還有另一種證明,利用线性代数及容斥原理,該證法由Template:Link-en和Template:Link-en給出。[5][7]
應用
VC二氏原先將引理應用於證明,若考慮一族VC維固定的事件,則衹需有限多個取樣點,即可近似任意的概率分佈(使取樣所得的事件概率近似該分佈下的事件概率),且取樣點的個數衹取決於VC維數。具體而言,有兩種意義下的近似,各由參數定義:
- 取樣集上的概率分佈定義為原分佈的「近似」(Template:Lang-en),意思是每個事件被以該分佈取樣的概率,與原概率所差不過。
- 取樣集(不設權重)定義為「Template:Link-en」,意思是概率不小於的任一事件中,必含中至少一點。
由定義,近似必為網,反之則不一定。
VC二氏以此引理證明,若某集族的VC維為,則必有大小不過的近似。其後,Template:Harvtxt[10]和Template:Harvtxt[11]等發表了類似的結果,證明必存在大小為的網,具體上界為。[5]證明存在小網的主要方法是,先揀選個點的隨機樣本,再獨立揀選另個點的隨機樣本,然後證明以下的不等式:存在某個較大事件與不交的概率,與存在同樣的事件,且該事件與相交點數大於中位值的概率,兩概率之比至多為。若固定和,則不交而與相交點數多於中位值的概率很小。由紹爾-謝拉赫引理,與的交集的可能情況並不太多,計算「存在滿足條件」的概率時,衹需對每種交集的可能性考慮一個,因此由併集上界,可得,故有非零概率為網。[5]
以上論證說明隨機取樣足夠多個點就可能是網。此性質以及網、近似兩概念本身,皆在机器学习和Template:Link-en方面有應用。[12]计算几何方面的應用則有Template:Link-en[10]、Template:Le[13]、近似算法[14][15]。
Template:Harvtxt利用紹爾-謝拉赫引理的推廣,證明若干圖論結果,例如:圖的Template:Link-enTemplate:註方案數介於其連通子圖數與Template:Le子圖數之間。[6]
註
參考文獻
- ↑ Template:Cite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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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 4.1 Template:Cite book
- ↑ 5.0 5.1 5.2 5.3 Template:Cite journal
- ↑ 6.0 6.1 Template:Cite journal
- ↑ 7.0 7.1 Template:Cite web
- ↑ 8.0 8.1 Template:Cite journal
- ↑ Template:Cite web
- ↑ 10.0 10.1 Template:Cite journal
- ↑ Template:Cite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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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emplate:Cite 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