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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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學上,決定公理Axiom of determinacy,常記做AD)是一個在1962年由Template:Link-enTemplate:Link-en所提出的可能的集合論公理,這公理探討的是特定類型且長度為ω的二人Template:Link-en,而決定公理聲稱,任何這類的遊戲都是Template:Link-en,也就是這兩個玩家中其中一人有必勝策略。

他們發展出決定公理的動機是這公理的有趣結果,他們並指出這公理可在集合論的最小自然模型Template:Link-en中成立,這模型只接受較弱版本的選擇公理,但包括了所有的實數序數。決定公理的一些結果,可由早前由斯特凡·巴拿赫Template:Link-en以及莫頓·戴維斯(Morton Davis)等人證明的定理得出;而米切爾斯基與斯坦豪斯兩氏則證明了另一個結果,那就是在決定公理下,所有實數的集合都是勒貝格可測的。之後Donald A. Martin等人證明了更多重要的結果,尤其在描述集合論方面更是如此。在1988年,Template:Link-enTemplate:Link-en總結了一長串的研究,並證明說在類似0不可數基數存在的狀況下,米切爾斯基與斯坦豪斯兩氏原先的猜想,也就是「決定公理在集合論的最小自然模型Template:Link-en中成立」這點是對的。

具決定性的遊戲

決定公理所談論的遊戲具有特定的定義,而其定義如次:

考慮所有自然數的無限序列組成的Template:Link-enωω的子集合A,而其中兩個玩家1p2p輪流選取自然數

n0,n1,n2,n3,...

在經過無限步後,可得一序列(ni)iω,其中玩家1p獲勝當且僅當這序列是A的元素。而決定公理講的是任何這類的遊戲都是決定的,也就是這兩個玩家中其中一人有必勝策略。

不是所有的遊戲的決定性,都需要動用決定公理來證明。在A是一個閉開集的情況下,那這遊戲基本是有限的,也因此是決定的;相似地,若A是一個閉集,那這遊戲是決定的。在1975年,Template:Link-en證明說若一個遊戲必勝策略是一個博雷爾集的話,那這遊戲是決定的;此外,在有足夠大的基數存在的狀況下,所有必勝策略是Template:Link-en的遊戲都是決定的,而決定公理在Template:Link-en中成立。

另外,決定公理蘊含說對於任何實數線的子空間X而言,Template:Link-enBM(X)是決定的(也因此所有的實數集合都具有貝爾性質)。

決定公理與選擇公理的不相容性

在假定選擇公理成立的狀況下,我們可以構造決定公理的一個反例。集合S1ω-遊戲G中玩家一的所有策略,其大小與連續統相同;而類似地,S2是同樣遊戲中玩家二的所有策略。設SGG中所有可能序列的集合,並假定ASG中使玩家一獲勝的子序列,那麼利用選擇公理我們可以為連續統構造一個良序,且我們可以構造出一個任何真初始部分都小於連續統的排序,而我們可利用這樣的良序集J來給S1S2上指標,並藉此將A給構造成決定公理的一個反例。

我們從空集合AB開始。設αJ是集合S1S2的指標,我們考慮玩家一的所有策略S1=s1(α)及玩家二的所有策略S2=s2(α)以確保對於任何策略,都會有另一個玩家的策略能將之勝過。對於任何玩家考慮的策略,我們都可生成一個序列,使得另一個玩家獲勝。設t是時間軸,其長度為0且這時間軸用於所有的遊戲序列中,我們可以利用A上對α超限遞歸來生成反例:

  1. 首先,考慮玩家一的策略s1(α)
  2. 將這策略套用於ω-遊戲上,(連同玩家一的策略s1(α)一起)可生成{a(1),b(2),a(3),b(4)...a(t),b(t+1),...}這序列,而這序列不屬於A,這是可能的,而這可能性是因為{b(2),b(4),b(6)...}這些選項的數量與連續統相同,而這數量比J的真初始部分{βJ|β<J}還要大所致。
  3. 現在(若這序列還不在B之內的話)將這序列加入B之中以表示s1(α)失敗。(輸給{b(2),b(4),b(6)...}
  4. 現在,考慮玩家二的策略s2(α)
  5. 將這策略套用於ω-遊戲上,(連同玩家二的策略s2(α)一起)可生成{a(1),b(2),a(3),b(4)...a(t),b(t+1),...}這序列,而這序列不屬於B,這是可能的,而這可能性是因為{a(1),a(3),a(5)...}這些選項的數量與連續統相同,而這數量比J的真初始部分{βJ|β<J}還要大所致。
  6. 現在(若這序列還不在A之內的話)將這序列加入A之中以表示s2(α)失敗。(輸給{a(1),a(3),a(5)...}
  7. 利用對α超限歸納法,對S1S2的所有可能策略如是操作,對於所有在這之後不在AB中的策略,將之任意分派給AB,使得BA的補集。

當這一切完成後,準備ω-遊戲G,而在這遊戲中,對於任何玩家一的策略s1,存在一個αJ使得s1=s1(α),而A的構造方式保證s1(α)失敗(輸給{b(2),b(4),b(6)...}),因此s1失敗;類似地,任何玩家的任何其他策略都會失敗,因此決定公理與選擇公理不相容。

無窮邏輯與決定公理

在二十世紀晚期,人們提出多種不同的Template:Link-en,其中一個認為決定公理為真的理由是因為這公理可(在某種無窮邏輯當中)寫成以下形式:

GSeq(S):

aS:aS:bS:bS:cS:cS...:(a,a,b,b,c,c...)G OR

aS:aS:bS:bS:cS:cS...:(a,a,b,b,c,c...)G

註:Seq(S)S的所有ω-序列。此處的句子長度無限,且在省略號出現處,有可數無窮多的量化詞序列。

大基數與決定公理

決定公理的相容性,與大基數相關公理的相容性息息相關。根據Template:Link-en的一個定理,不帶有選擇公理而帶有決定公理的策梅洛-弗蘭克爾集合論的相容性,等價於帶有選擇公理並帶有Template:Link-en策梅洛-弗蘭克爾集合論的相容性。由於​烏丁基數是強不可達基數之故,因此若決定公理是相容的,那不可達基數的無限性也是相容的。

此外,若假設有無窮多個烏丁基數,且其上還存在一個可測基數,大於該些烏丁基數,則可得到一個非常強的、關於勒貝格可測的實數集合的理論,而這是因為可以證明決定公理在Template:Link-en中成立,因此所有在Template:Link-en中的實數集合都是決定的之故。

參見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Template:集合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