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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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NoteTA 加法原理[1]rule of sum[2]Template:Rp[3]Template:Rpaddition principle[4][5])是組合計數的基本組合原理。簡單而言,若有A種方式做某事,又有B種方式做另一件事,且恰好要做其中之一,則總共有A+B種方案。[2][4]

嚴格化的數學中,加法原理是有關集合大小的事實,斷言任意有限多個兩兩互斥的集合大小之和,等於其聯集的大小。以符號表示為,若集合S1,S2,,Sn兩兩互斥,則有

|S1|+|S2|++|Sn|=|S1S2Sn|.[4][5]

簡單例子

設學校田徑運動會中,學生要報名恰好一個項目,可以是田賽或徑賽。若選田賽,則可以選跳高、跳遠、鉛球三項之一。若選徑賽,則可以選一百米跑、四百米跑兩項之一。

應用加法原理,共有3+2=5種報名方案。

容斥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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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左中右三幅圖,三幅畫的圖形一樣,但字不同。圖形是三個兩兩相交的圓,將平面總共分成八個區域。左邊一幅,僅被一個圓包圍的區域標1,僅被兩個圓包圍的區域標2,三個圓一同包圍的最中間區域標3,一共有三個1,三個2,一個3。左邊的圖下方算式是
三幅文氏圖,每個區域標的數,是該圖下方算式中,該區域(對應的集合)的元素數了多少次,驗證了容斥原理。

容斥原理可以視為加法原理的推廣,因為是同樣計算若干個集合之的大小,但不要求各集合兩兩互斥。其斷言,若A1,A2,,An為有限集,則

|i=1nAi|=i=1n|Ai|i,j:1i<jn|AiAj|+i,j,k:1i<j<kn|AiAjAk|  +(1)n1|A1An|.[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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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