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丰德-施奈德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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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丰德-施奈德定理Template:Lang-en)是一个可以用于证明许多数的超越性的结果。这个定理由苏联数学家亚历山大·格尔丰德和德国数学家西奧多·施耐德在1934年分别独立证明,它解決了希尔伯特第七问题

表述

如果αβ代数数,其中α{0,1},且β不是有理数,那么任何αβ=e{βlogα}的值一定是超越数

评论

  • αβ 不限于实数,也可以是虚部不为零的复数。因此,αβ=exp{βlogα}可以是多值的,其中“log”表示复数对数,且该定理对每个值都是成立的。
  • 该定理的一个等价的表述是:如果 αγ 是非零的代数数,那么 (logγ)/(logα) 要么是有理数,要么是超越数。
使用反證法。
β=(logγ)/(logα)=logαγ
假設 β 不為超越數,也不為有理數,即為代數數
根據此定理,αβ=γ 為超越數
αβ=αlogαγ=γ 卻是代數數,矛盾。
(logγ)/(logα) 要么是有理数,要么是超越数。
  • 如果没有 αβ 是代数数的限制,这个定理未必成立。例如:
    • α=22 為超越數(由本定理可得知),β=2 為代數數,則
(22)2=222=22=2,是代數數。
    • α=3 為代數數,β=log2/log3 為超越數,則
αβ=2,是代数数。

定理的应用

利用这个定理,立刻就可以推出以下实数的超越性:

eπ=(eiπ)i=(1)i=23.1406926328

  • ii=(eiπ2)i=eπ2=0.20787957635

参见

参考文献

  • Irrational Numbers, by Ivan Niven; Mathematical Association of America; ISBN 0-88385-011-7,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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