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wiki: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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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对显然违反双向交互禁制的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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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共识,且提案人撤回请求。非管理員關閉--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15日 (日) 07: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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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Special:Diff/83987281/83987339
执行者Ericliu1912 (討論 · 貢獻 · 日誌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Chinuan12623_2

不需要更多理由,以最大程度避免我自己违反禁制。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19:24 (UTC)

請注意我不是不管,而是基於夜半時分相關操作時間軸相近及禁制制度運作模式,合理認為有相當可能為誤解。本人據此善意推定,先行詢問當事人是否誤解,我認為這是基於人性的正常操作,而且當事人什麼回答都還沒有,蓋以玩弄技術程序問題執行封鎖,亦難謂道德。另外他在我討論頁的編輯我也已經予以單獨警告,但你可不可以再多等一下啊,連這也要立刻覆核,彷彿一點空間都沒有似的,那我下次就真的不管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7日 (二) 19:30 (UTC)
另外,我想除在布告板提報對方違反禁制條件外,向管理員提出禁制申訴本身應該也屬於另一例外,否則要詳細解釋就八成會違反禁制,這就相當於禁止當事人申訴,其實也不合理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7日 (二) 20:03 (UTC)
雖然現行方針寫「禁制申訴及覆核應於使用者討論頁提出」,但總會有外溢抗議(比方說管理員布告板那個跟現在這邊這個應該都算),這些是否亦應全部禁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7日 (二) 20:06 (UTC)
同意这个观点,既然提报属于合规行为,那么申诉也应该属于合规行为。--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20:09 (UTC)
@-{桐生ここ}-:由于禁制所限我无法直接对您这句话展开讨论,我只能说您后半句描述的情况并非实际发生的事情。--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0:14 (UTC)
补充:我还没仔细看来龙去脉,只是对Eric Liu提出的方针改革方案表示支持。--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7日 (二) 20:18 (UTC)
已經先調整相關禁制範圍,排除此種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8日 (三) 16:44 (UTC)
(~)補充:我刚又进行了新的提报,见WP:ANM(本条评论发出时暂未有管理员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20:27 (UTC)
对本案 撤回请求。但我仍然认为管理员做出“双向交互禁制”这一决定本身(即引起本案的前因)并不合理,这相当于是强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而非“解决问题”。这是整个社群与涉案人员的对立,而非我同其、Tisscherry同其之间的冲突,故应考虑类似英维的社群禁制(en:WP:CBAN),根本就不应适用交互禁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1日 (三) 04: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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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操作覆核請求:被提报用户明显存在不文明行为时拒绝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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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Zhenqinli的发言是否构成不文明行为无共识。不过有基本共识认为Zhenqinli的发言存在不妥(但不至于需要封禁的程度)。由于两位已存在沟通且与原提报时间已有一定时间,故关闭讨论,无进一步处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0: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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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Special:Diff/83911370
执行者Manchiu (討論 · 貢獻 · 日誌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Zhenqinli

如题。 --———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04:23 (UTC)

首先紅渡廚閣下只對這個版本發出了警告,未見雙向留言溝通。個人認為紅渡廚閣下提出的每個版本裡,能看到紅渡廚閣下的文字,非常地很有個人風格,對比Zhenqinli的文字,兩位都很有自己的直率文字格調。將心比心,在假定善意且為初次提報之下,管理員處置並無不妥,若經過溝通無效加上數次警告後,提報才是最後考慮。(另建議,中文字儘量避免使用斜體。)--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4:25 (UTC)
斜体是AARV模板附带的,大家熟悉一下,请各位阅读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这是本站第一个AARV创建缩略图出错:--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2日 (四) 14:41 (UTC)
原來是這樣啊、我的誤解、非常抱歉請見諒。--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4:59 (UTC)
我认为您说的是有道理的,我这几天会找时间与被提报用户沟通,感谢您的意见。(另外,阁下说的斜体是指的“此请求是根据Wikipedia: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所提出,请先阅读相关内容。”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4:42 (UTC)
見桐生君解釋後明白是我的誤解,都是模板不好(?),請見諒。--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5:02 (UTC)
没事。--———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5:09 (UTC)
一般按照以往案例来说,违反CIV而采取封禁的都是显而易见带脏字的辱骂他人。--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2日 (四) 14:35 (UTC)
我也認同,雖然言論可能有些許不妥,但離CIV還遠了。--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2日 (四) 14:47 (UTC)
懂了,在你维可以随便阴阳怪气,随便恶意揣测他人动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4:49 (UTC)
非此意,只是依以往案例,比較像AGF而已,並沒有要贊同這種行為。--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22日 (四) 14:55 (UTC)
同WilliamSkyWalk。--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2日 (四) 14:58 (UTC)
你们是不是此意不重要,关键是有管理员觉得可以啊,反正像《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Zhenqinli》这样恶意揣测,只会得到管理员的一句不痛不痒的提醒,那我以后也这么讲话咯。--———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2日 (四) 15:08 (UTC)
假定善意之下,個人認為紅渡廚閣下盡量試看看先跟對方溝通,請他避免自我揣測。就像現在,我覺得您直接認為管理員沒有看出對方的「惡意」的發言略帶有「攻擊性結論」。每個人感受到不同,可能也許或者我猜您會說我就是這樣說話,但對方或許也是呢。還是試著聊聊吧。--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2日 (四) 15:14 (UTC)
我還是希望大家多溝通為宜。--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8月23日 (五) 22:51 (UTC)
遇到校園欺凌時,老師對受害人說「如果你不要跟壞孩子接觸,如果你再強壯一點,如果你再聰明一點,如果你成績再好一點,如果你不要激怒他們,如果穿得不是那麽暴露……事情就不會發生。」這是在暗示「你也犯了錯誤」([1])。
當然性質可能不同,但是受害人的感覺與旁觀者是不同的。「好警察」也夠多了,也需要有人做「壞警察」。--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05:39 (UTC)
@Nostalgiacn閣下的意思是,紅渡廚閣下確實受到傷害?--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09:23 (UTC)
我又不是他,我怎麼知道。當代政治正確,一個稱呼不當,對方也會被感到被歧視,被冒犯,這是很主觀的。退一步硬要我去猜測的話,基於善意推定,红渡厨在提報後,不服判決走覆核,那就是對某些言語忿忿不平。--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8月25日 (日) 14:57 (UTC)
你维很多人确实有一种愚蠢的文明观:只要不带脏字,怎么骂人,怎么冒犯,怎么诽谤都可以。但是。你要说人家是诽谤,也要说清楚为什么是诽谤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23日 (五) 08:51 (UTC)
(!)意見我認為有符合CIV中的<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輕蔑其他編輯(如果要來比較<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清理廢話跟<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無事生非,浪費社群資源哪句比較不文明當然也可以討論)。批評肯定是有的,是不是惡意的話...或許在執行層面上Manchiu希望兩位還能保持一定的假定善意就是了。--)dt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1 (UTC)
你维CIV又能这么用啦?真是充满了魔法呀。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8月26日 (一) 08: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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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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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
Manchiu已解除有關禁制。至於是否修正方針,則另當別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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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Wikipedia:禁制紀錄Wpcpey讨论 | 貢獻)和Longway22讨论 | 貢獻) 被 Mys_721tx讨论 | 貢獻) 全站範圍禁制,

然而,
維基百科:禁制方針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这不符合规范,请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08:16 (UTC)

既然實用,可以增列適用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5日 (四) 10:08 (UTC)
Eric,这种判断完全不能接受,我需要澄清封锁和全站封禁之间的区别,而你指出的是“先前的判断是正确的”。然而,在改变政策的共识达成之前声称某事是正确的,并利用这种预先声明来实施某种制裁,这确实违背了当前项目的章程。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请关注这个问题。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2 (UTC)
是的,我们当然可以添加这样的补充,但是在添加之前他们已经受到了制裁,所以这两者之间仍然需要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4 (UTC)
我需要澄清这两种封鎖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6 (UTC)
所以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2月6日 (五) 04:31 (UTC)
不要听风就是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6日 (五) 04:44 (UTC)+1
謝謝。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6 (UTC)
你的說法讓我無比難過,但願主與你同在,這也不是你的錯。
當年因為我反對解任Mys_721tx而被WMLO屢次進行死亡威脅和郵件騷擾,我頂著壓力和社群調查此案。如今你說出這樣的話,毫無邏輯也十分異常,我真的很痛心。
這不是你的錯,請原諒我,我累了。告辭。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3 (UTC)
誠實地,我不能知道兩件事間有何連結。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30 (UTC)
@Liuxinyu970226:我完全可以认为你这句话有违善意推定,甚至客观上起到造谣诽谤的效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4 (UTC)
您觉得这句话有违那我收回了,反正与己无关。--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8 (UTC)
我的意思是,既然有實際用途,可以按情況添進方針。我也知道應予澄清,此或可移往方針區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8 (UTC)
請移動 -Lemonaka 2024年12月8日 (日) 09:13 (UTC)
本人認為,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而非真正的「全站範圍禁制」,僅是用詞類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20 (UTC)
Mys_721tx存在恶意推定、曲解方针等问题,因此其做出的封禁容易被质疑,也是其被解任的原因。--Lanwi1Talk 2024年12月7日 (六) 11:07 (UTC)
我從未見過稱“永久封鎖”禁制的,亦未見合法。我也並不要求解封,只想澄清一下。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11:18 (UTC)
你说的没错,即使Mys_721tx的封禁有问题,还是要按方针解封。我认为Mys_721tx过严,压力过大也会容易做出问题行为。--Lanwi1Talk 2024年12月8日 (日) 07:55 (UTC)
这和 @Mys 721tx沒有關係,Shizhao這麽做我也會起疑。 -Lemonaka 2024年12月9日 (一) 09:51 (UTC)
不限期全站封鎖相當於永久封禁,確實需要慎重決定,全站封鎖只應對長期破壞同持續使用傀儡的用戶,或者需要設立复核機制,避免完全由單一管理員作出這類操作。Wpcpey及Longway22的個案,按機制需要兩人提出申訴才能解封,不過一般維基人因爭議事件而需要離開一段時間後,也未必有心情回來。--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05:27 (UTC)
此事關鍵,沒有有效的回應,不應關閉。 -Lemonaka 2024年12月12日 (四) 22:44 (UTC)
@-{Lemonaka}-:您要求有效的回應,您是想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嗎?至於受到直接影響的Wpcpey及Longway22,他們兩位目前並不可能在此發言;或者,您有沒有指定的對象,要求他們在此澄清;您亦可提出對全站封鎖的處理方案,例如建議增修相關的方針指引;一般用戶不太可能代替Mys_721tx澄清這兩次操作,如果他不解釋,又沒有夠分量的人員協助釐清,您又不提出跟進的方案,這個章節長期開放不存檔,也不太可能獲得有用的結論。--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09:18 (UTC)
是的。两种方法
  1. 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
  2. 全站封鎖增修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4 (UTC)

全站封鎖條文增補

提議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 广域页面禁制:同時在主空間和討論空間持續擾亂,全站範圍禁制自動生效。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8 (UTC)
我有一個反建議:既然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那就沒有理由維持相關全站範圍禁制,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應予解除。Uranus1781上面説的話很有道理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7日 (二) 15:34 (UTC)
這不矛盾,但有人說“就因為我們開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員,您就希望解除有關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3 (UTC)
話不能這樣説,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問題你不提出來大家也沒留意,我的意見僅僅針對相關全站範圍禁制不合現行規定的事情。也就是説,即使你是在Mys_721tx沒下台的情況提出這個問題,我這裏的意見也不會有任何的變化,雖然這種情況下我很有可能被部分自發側翼猛烈攻擊,但我對於這種攻擊性言論是怎樣的態度你也是清楚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12月18日 (三) 02:27 (UTC)
@User:Shizhao @AT -Lemonaka 2024年12月19日 (四) 06:40 (UTC)
支持修訂。事實性修訂。--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9:30 (UTC)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Wpcpey禁制Longway22禁制
执行者-{Mys 721tx}- (討論 · 貢獻 · 日誌
先前讨论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Mys_721tx/第2次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復核---Lemonaka 2024年12月26日 (四) 01:07 (UTC)

在下附议上面的提议:<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既然相关全站范围禁制不合现行规定,那就没有理由维持相关全站范围禁制,对该二人的全站范围禁制应予解除 "Wpcpey和Longway22禁制复核"(1) 以及 (2)。感谢Lemonaka发现和向社群通报管理操作不合现行规定的案件。--Gluo88留言) 2024年12月22日 (日) 03:33 (UTC)

有鑒於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有專門的程序,我在此重申自己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的意見。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2日 (日) 14:10 (UTC)
改为部分命名空间封禁会更好。但原则上(+)-{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5年1月9日 (四) 05:56 (UTC)
Per @Gluo88、 @Sanmosa 改爲(+)-{支持}-解除對該二人的全站範圍禁制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0 (UTC)
@Jimmy Xu@Shizhao此事複雜,請審核。 -Lemonaka 2024年12月23日 (一) 10:18 (UTC)
我倾向支持解除有问题的此禁制,问题管理员容易滥用规则。--Lanwi1Talk 2024年12月23日 (一) 13:13 (UTC)
@-{Lanwi1}-、-{Uranus1781}-Sanmosa 在黑魔法的幫助下密謀推翻軍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一) 00:51 (UTC)
支持Wpcpey、Longway22個案的复核,主因是這兩起全站禁制不符合禁制方針,這並不等於全面否定Mys 721tx之前對其他用戶的禁制,不能說成是因為其現在已不是管理員就尋求推翻其操作;即使管理員在是非的判定正確,採取不限期封禁或禁制的行動及必要性卻值得商榷。--Uranus1781留言) 2024年12月24日 (二) 05:10 (UTC)
對兩人的禁制是否屬上方所提及的「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38 (UTC)
@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15:49 (UTC)
@-{Manchiu}-:Mys 721tx對Wpcpey的禁制根據Mys 721tx他自己的説法就是“全站编辑禁制”,因此可以合理預期Mys 721tx並無執行“廣域頁面禁制”的主觀意願。Mys 721tx對Longway22的禁制與此問題無關,Mys 721tx在其發出予Longway22的禁制通知僅稱Longway22被“不限期封禁”,這與禁制紀錄的説法相悖,而如果真把這當成了“廣域頁面禁制”,這也違反了禁制方针“用作執行頁面禁制的封鎖應當於封鎖理由當中註明為禁制措施”的規定。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1:07 (UTC)
就我所知Longway22及Wpcpey是因長期的一系列問題被「禁制」,若我把相關禁制解除後修改為不限期封鎖是否符合程序規定?--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2:40 (UTC)
不合適,不合乎比例原則,事態的嚴重性完全沒有到需要不限期封鎖的地步。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3:53 (UTC)
謝謝。留意到此討論中有申訴時限要求。Wpcpey的侵權禁制倘因為程序不當而提前解除,是否會造成:一)其他封鎖例子的先例、二)用戶未有就相關行為有改善跡象下獲得解封。Longway22的個案顯示,他會否在解封後仍然持續在命名空間的不當發言?是否(能否)以局部封鎖取代,這樣會否抵觸一案不兩審原則?但我需要評估在相關禁制撤銷後用戶會否仍然進行被禁制前行為的可能。@Sanmosa@Lemonaka--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04:50 (UTC)
這不是單純的「程序不當」,而是心態揣測的不當,參見Lanwi1的說法。如果禁制本身並不合理,那申訴時限要求也自然是不合理的,因此申訴時限要求不能被納入解除禁制與否的考量因素之中。再者,現有的違規禁制本就不合乎比例原則,論施行的時間也早已逾越實際所需。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04:55 (UTC)
了解。但如何顯示封禁存在明顯「心態揣測」的不當?換句話說,其他施行的禁制或封鎖是否也可據此開啟覆核?--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4日 (六) 10:10 (UTC)
需要看具體情況。我也是看了具體情況以後才有這個結論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2:50 (UTC)
Manchiu您好,我的觀點是這樣的,一個不當的程序帶來正確的結果,程序依舊是不當的。您可以直接reblock,改爲不限期封鎖,然後去掉禁制記錄,那比現在的情況,事實上,是更好的,我也不反對。@Manchiu -Lemonaka 2025年1月5日 (日) 19:57 (UTC)
為避免意見混淆,我需要說明我的態度是不贊同重新封鎖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6日 (一) 00:41 (UTC)
其實,我一點都不在乎解不解開,封鎖不解開,我只想明白mys爲什麽這麽做。但Mys一直不回應。 -Lemonaka 2025年1月8日 (三) 08:29 (UTC)
@Sanmosa,按不要照本宣科的精神,若這個全站編輯禁制,理解作對用戶的全站封鎖的一種形式以阻止長期擾亂是否恰當?--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8日 (三) 08:45 (UTC)
不恰當。注意我在上方也提到「不合乎比例原則」,這與是否「照本宣科」無關。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9:21 (UTC)
基於一案兩審原則及@Sanmosa的意見,不會重新封鎖。--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0:46 (UTC)
其實Topic:Xt0xc95ib78094fw是將禁制紀錄當中的禁制理由去掉後面的「,對Longway22實施全站範圍禁制。」改寫前面的「因Longway22封禁后」為「封禁后」並將其寫在封禁理由上而已。
至於你說到的"您已被不限期封禁"只是模板{{Uw-block}}或{{Uw-blockindef}}的預設的效果而已,我幫你做了一個測試(見版本差異)。
你使用「{{subst:Uw-block|indef=yes|reason=封禁后([[Topic:Xftspbuvtjjy7fmc]])继续于条目中加入粗劣翻译([[抵抗軸心]]、[[阿米塔·傑拉萬德之死]]、[[中葡協定 (1554年)]])、在可流利使用标准汉语时持续于讨论中使用常人无法理解的非标准汉语(见Wikipedia命名空间贡献、[[Topic:Xnngmkobwx1jvgi2]]、[[WikiProject:創作物專案互進]]、[[Talk:华裔俄罗斯人]]、[[Talk:東京地方裁判所]])}}」即可得出相同的結果,subst:Uw-block的部分你可以自行換成subst:Uw-blockindef測試。--~~Sid~~ 2025年1月4日 (六) 14:39 (UTC)
然而他看到的很有可能就是如我所説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5:14 (UTC)
我質疑的是流程不對。 -Lemonaka 2025年1月4日 (六) 02:14 (UTC)
認同全站範圍禁制的用戶並無觸犯禁制方針列明的兩種情況;現有的禁制因建基在不存在的方針基礎上,經覆核程序及社群討論,決定原有因此禁制終止。基於同一事件不兩審原則,不予再封鎖,以免另不合乎比例原則及禁制時長超出所需。唯此仍屬第二次機會,兩位用戶理應明白再度違規會遭禁制或封鎖處理。--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8:40 (UTC)
@Lemonaka@Uranus1781@ASid@Allervous@Gluo88@Sanmosa@Ericliu1912--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8:47 (UTC)
我認同,方針如何修訂、增補則請各位進一步討論。 -Lemonaka 2025年1月9日 (四) 08:48 (UTC)
那末,此事就到此為止。若有額外方針修正案,請移步客棧另行提出,感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0日 (五) 12:47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认为Ericliu1912在8月28日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符合方针指引等社群共识

Template:移动自

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 双向互动禁制
执行者-{Ericliu1912}- (討論 · 貢獻 · 日誌

首先说在前面:“<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管理操作复核请求用于复核管理人员或其他进阶权限持有人用权时是否符合方针与指引的规范。……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旨在就具体管理操作是否适当达成共识,而非追究责任。”所以,这笔管理操作复核既非封禁/禁制申诉(禁制期早已过),也非追究管理员Ericliu1912的责任(否则就是RFDA了),仅是用于讨论该操作是否适当。

  • 2024年8月26日,我在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由于被诽谤而提报了用户Chinuan12623。在阿南之人、Patrickov、Tisscherry、ASid、薏仁将、Wolfch、Heihaheihaha、WilliamSkyWalk等近10人参与提报区讨论之后,8月28日,管理员Ericliu1912作出了对Chinuan1262和我的互动禁制决定(另也对Chinuan1262和Tisscherry作了互动禁制)。首先,对当时提报区的讨论做一个总结
  • 我完全不认为Ericliu1912的这笔管理操作适当,接下来分析不合理原因:
    • WP:禁制方针#禁制的意義》明文有言:“<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当用户造成极端顽固问题扰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编辑战、持续与他人产生争执,或为阐述其观点在特定页面或主题触犯其他方针指引),而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则可采用禁制作为最后制裁措施”接下来就针对该文本考虑几个问题:
      • “极端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的起因是什么,是哪一方?既然是双向互动禁制而非单向,那也就是对双方来说平等的处置。我和Chinuan12623,双方是否均都进行了极端的扰乱行为?Ericliu声称“<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双方已陷入‘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的向下螺旋,这一表述字面义成立,双方确实都“认为自身没错”;然而,究竟双方“哪一方有错”,这显然是一个可以判断的命题(根据方针指引,根据提报区的讨论)。在这一问题上,管理员Ericliu1912却直接放弃了判断。
      • 我和Chinuan12623是否满足“持续于他人产生争执”这一禁制中的举例?在该提报区下,我同其的争执是否严重?这个提报最先提报的是Chinuan12623对我的诽谤行为,这属于双方的“争执”吗?在该提报区下,Chinuan12623因不愿遵守《讨论页指引》而与其他用户连续争议,这些能算是“争执”吗?
      • 这个提报的诉求,究竟是要阻止什么行为?近十人编者参与讨论,究竟是要阻止Chinuan12623的诽谤行为、不合讨论页指引的编辑行为,还是要阻止谁和谁的争执行为?很显然,管理员Ericliu1912在此完全判断错误,将该提报的目的判断成了要阻止编者间的争议。
      • 即便在其判断错误的前提下,是否没有其他措施可以阻止,是否必须动用“禁制”这一最后手段?
    • WP:管理员》方针第二段明文有言:“<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管理员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什么是“共识”?显然,五大支柱、社群常年累月通过大量讨论得出的各类方针指引,以及,在不当行为提报区下编者讨论呈现的共识,这些都属于共识。不当行为最初的提报是针对被提报用户的诽谤行为,随后多位编者又指出其乱排留言的行为,这些行为显然违反《WP:讨论页指引》,而“持续违反指引应受封禁”明文写于《封禁方针》。数十位编者在提报区下的讨论,均有共识表示Chinuan12623行为不当,几乎无人表示我行为不当。管理员的最终处理,这一处理的性质是“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但根据违反方针指引的情况和相应的封禁方针,根据不当行为提报区的讨论,管理员Ericliu1912却得出了“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应是双向互动禁制”这样的判断。
  • 在这笔案子了结以后,2024年9月,Chinuan12623再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ATannedBurger处理声称先前沟通不足,未做处理,“<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均不见涉事双方或其他管理员有提及此论述或就争论的解决展开讨论”侧面反映Ericliu1912完全未关注其违反指引的行为并向其沟通;2024年10月,Chinuan12623又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并由Shizhao封禁编辑所有讨论页1个月;封禁期结束后,随即在2024年11月,又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 π )题外话:目前仍无人处理)。很显然,从结果论上看,管理员Ericliu1912在8月26日对我提报其违反《讨论页指引》所作出的“双向互动禁制”,完全、丝毫没有解决该用户的不当编辑扰乱行为。

以上,我认为管理员Ericliu1912在2024年8月26日该案中所作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是完全错误的,该处理完全违背社群共识,且没有对制止被提报用户的不当行为起到任何作用。最后强调,这是管理操作复核请求,仅用于讨论管理操作是否适当,而非追究责任、更非解任议案。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3日 (三) 18:28 (UTC)

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裡,有自由雨君之前提過的䨱核請求,也有部份當時的回應,供作大家參考。--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23:47 (UTC)
@Wolfch:当时那个复核请求和这个应该关联不大?那是对“不处理违反交互禁制行为”的复核,不是对这一操作本身的讨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34 (UTC)
已劃刪除線--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4:38 (UTC)
附知@Ericliu1912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9 (UTC)
我已经第一时间在讨论页通知他了( ,这也是《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要求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2 (UTC)
该复核请求的简短File:All vote.png 總結
  • 管理操作:8月26日,用户Chinuan12623因诽谤被提报,经过多位用户讨论后,Ericliu1912决定对Chinuan12623与提报者(Tisscherry以及自由雨日)之间实施双向禁制。
  • 提报区讨论情况:提报区的讨论显示,社群认为Chinuan12623的行为存在多次违反讨论页指引的情况,而提报者的操作被其他用户认可。
  • 请求管理操作复核理据:Ericliu1912未能合理判断双方的责任,错误地将争执视为双向问题,未能有效制止Chinuan12623的不当行为。此外,管理方针明确指出,禁制应作为最后手段,而在此案例中并未充分考虑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
注:以上文字使用LLM辅助整理以避免太长不读,仅供参考,更详细准确的意见及理据请见提请人的原留言。--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1:32 (UTC)
认同以上描述,(+)-{支持}-管理操作复核请求。--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1:35 (UTC)
(+)-{支持}-复核该操作,该禁制明显不当。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51 (UTC)
(+)-{支持}-覆核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0 (UTC)
根據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管理員Eric Liu 回覆處理的第(三)點,雙向互動禁制是為了避免當時雙方「編輯遭回退、認為自身沒錯、變本加厲反擊」的螺旋,為了讓雙方冷靜而採取的作法。請大家再評估此作法的合理性。--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4:36 (UTC)
首先,我认为,“<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是从回退明显破坏—回退违反方针指引(但非明显破坏)的编辑—可简单判断和讨论得出共识的争议—难以得出共识的长期编辑战这一“光谱”上的任何行为都会存在的现象,只有依照方针、指引和其他编者讨论等均无法判断哪方行为不当(即单纯因观点不同而引发的激烈编辑战或长期编辑战等)时,才可能适用互动禁制;但Ericliu没有作任何判断,而是直接强行互动禁制(显然当时不属于我说的这种适用情况,而是根据方针指引和提报区讨论都已很明显得出了哪一方行为不当)。其次,“<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为了让双方冷静”并不是禁制的合理理由,(就像WP:封禁也不能用于为了让人冷静一样,)WP:禁制方针明言禁制用于“<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造成极端或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且“<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仅应在容许有关用户继续编辑已足以构成严重扰乱及问题编辑的风险时采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22 (UTC)
(+)-{支持}-復核此管理操作。--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6 (UTC)
@Tisscherry 请问你有意愿对你的禁制申请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吗?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15 (UTC)
我當時是以為,因為自由雨日和我有互相宣稱,如果其中一人被封鎖,那請連帶處理,類似這樣的發言(我沒去找diff,晚點想到再找)我想Ericliu管理員是看到了,故我當時欣然接受沒有其他意見。以此邏輯,自由雨日申請操作覆核,我會跟隨( ✓ )同意(+)-{支持}-。基本上我尊重管理員判斷,但我希望他若要做出說明,請儘量使用淺顯易懂的文字,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不要刻意畫線拉距離。--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0 (UTC)
我从未“刻意画线拉距离”,“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方针说的也完全不是这个意思。我不认为我说的内容比精密模板代码更难理解。--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09 (UTC)
( π )题外话:这个“他”似乎不是阁下?--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3 (UTC)
哦哦,好像确实可能不是……如果我理解错了的话表示抱歉File:Symbol 囧 vote.svg 囧rz……(因为前几天他也说我写的文字“太长不读”)不过就算是指Ericliu1912,他也没有“刻意画线拉距离”,跟“官僚”也没啥关系,只是他的语言习惯喜欢文白夹杂。当然我也希望尽量少用文言用法,多使用平实的现代汉语。--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7 (UTC)
謝謝銀色雪莉君,我是指E管無誤。管理員形象方面就不再離題。--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14:55 (UTC)
自由雨日與Tisscherry,就兩人提出的控訴,應各自獨立檢視其复核的理據。參考Talk:王必勝的編修歷史,管理員Shizhao在8月26日認定自由雨日、Chinuan12623進行編輯戰,禁止編輯該頁面31小時,管理員或會因應近期雙方在討論頁發生過編輯戰而進一步採取互動禁制,單是這點,自由雨日與Tisscherry的复核背景已不一樣。在現實中,管理員Ericliu1912僅能審視8月27日及之前的情況,所以Chinuan12623在10月6日被Shizhao編輯禁制一個月在此是不用考慮的,8月27日之後的事態及提出的結論,均不在Ericliu1912於8月27日當天作出判斷的可考慮範圍內,簡言之不能說某個用戶在今天被永久封禁,就可以推定管理員在以往對相關或對立用戶在處理上有明顯的過錯。--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18:43 (UTC)
支持Tisscherry若要复核应另开一笔复核请求,以避免讨论混乱。不过我们这里并没有请求复核Shizhao对我的封禁,在talk:王必胜进行的编辑战,Shizhao作出封禁并制止,这和ANM的提报(诽谤,以及后来衍伸出的缩排、留言位置等)只针对违反《WP:讨论页指引》的行为是完全独立的。至于Chinuan12623在10月的封禁(以及我提到的9月、11月),确实不能作为主要的考虑依据(我也仅是在最后提及),但绝非“不用考虑”,因为那些提报及封禁的理由仍然是违反《WP:讨论页指引》,和我的提报指向同一件事。这些之后的提报用于管理员并没有依据《WP:封禁方针#防止擾亂》等有效起到制止他人持续违反指引扰乱的情况,自然意味着管理员的处理不妥。假设现在有一个违反格式手册到处乱加粗体的用户,管理员作出的是将其和回退其编辑的编者互动禁制的决定,结果其之后继续于页面乱加粗体,那么显然可以佐证管理员的决定不当,因为丝毫未起到制止其违反指引行为的作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19 (UTC)
(+)-{支持}-复核,是次处理还导致自由雨日阁下失去仲裁员候选资格,个人认为是不太合理的。—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1月26日 (二) 02:56 (UTC)
那倒不只是这次处理,还有另外一次封禁()而且“失去仲裁员候选资格”这件事完全不能成为处理本身不合理的理由😂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6日 (二) 03:00 (UTC)
共识挺明确了,看看哪个管理员能帮忙翻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18日 (三) 11:23 (UTC)
@Manchiu @Shizhao @Tigerzeng 此案已经拖了2个多月了,可以看到共识非常明显,而且期间还被EricLiu多次不当地存档此请求,请求尽快翻案并结束此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13日 (一) 07:50 (UTC)
@-{Ericliu1912}-: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还未关闭,为何存档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8日 (日) 03:09 (UTC)
@Ericliu1912 请解释这一笔编辑的目的。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8日 (日) 03:21 (UTC)
存檔即是自然關閉。另外本人不評價上述任何「馬後砲」式批評處置的看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8日 (日) 04:49 (UTC)
@Ericliu1912:然而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必须“有共识”(并“总结讨论中达成的共识、明确说明相关操作的正当性是否被是社群认可”)或“显然无共识”后才能关闭,且不能由当事管理员关闭(见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8日 (日) 05:03 (UTC)
@-{Ericliu1912}-:怎么又存档了(special:diff/85629543)?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0日 (五) 17:04 (UTC)
(+)推翻此禁制,认同不应将唯独一方有不当行为的情况以双向互动禁制处理。beef [talk] 2025年1月31日 (五) 16:10 (UTC)

是次討論中,社群顯然達成一致共識,即 Ericliu1912 執行的雙向互動禁制並不恰當,故此禁制應視為無效。
另外,以下為個人對是次討論的觀察後,以管理員的角度得出的一些想法,供社群參考及討論:
  1. 就執行封禁而言,如果討論情勢持續混亂,其他管理員不願介入該案件。某管理員為防止情況惡化,「暫時」作出消極性(各打五十大板)的決定,而該決定往後可調整或撤銷,是否一個恰當的做法?
  2. 就管理員操作覆核而言,其一,現時程序並無設定自動存檔或限制覆核時長的機制,此做法與本站討論頁一向的做法並不相同。如果一直缺乏管理員介入,便成為無了期的討論。未來是否應設定相應機制?其二,現時程序並不存在「追溯期」的機制,換言之可覆核任何時間的操作,不論該操作是否仍在生效。本站現有的其他覆核機制(如封禁申訴、存廢覆核),皆只處理仍在生效的操作。未來是否應設立「追溯期」的機制,或限制只能覆核仍有影響(例如一年內的封禁)的操作?
抱歉過了這麼久才有結果。感謝各位參與是次討論,並祝各位新春愉快。--SCP-0000留言) 2025年2月1日 (六) 05:23 (UTC)
附知其他編者@-{Ericliu1912}-、-{Wolfch}-、-{自由雨日}-、-{阿南之人}-、-{Heihaheihaha}-、-{FradonStar}-、-{Starcopter}-、-{银色雪莉}-、-{Tisscherry}-、-{Hoben7599}-、-{0xDeadbeef}-: --SCP-0000留言) 2025年2月1日 (六) 16:39 (UTC)
我沒參與這裏的討論,但我還是給一下意見:
  1. 為防止情況惡化而「暫時」作出消極性決定的態度不可取。消極性決定本身是否恰當要視乎具體情況,而非作決定者的態度:假如一個管理員在決定(積極?)介入事態的情況下也同樣地會作出與該消極性決定相同的決定,那該消極性決定本身並非不恰當;反之,該消極性決定本身並不恰當。
  2. 這或許顯示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有必要以專門頁面處理,當初把這放到客棧來處理就是一個錯誤。不支持設立「追溯期」,部分情況下社羣成員受各種主觀與客觀條件制限而無法或不願意在事情發生的當下提起管理操作覆核請求,而只能等待合適的時機,使社羣成員得以重視有關情況,「追溯期」將會使該等社羣成員舉步維艱;此外,覆核舊操作對於部分資格認定有所幫助(比如SCP-2000稱Ericliu1912施行的禁制無效,那以後可以據此結果認定Ericliu1912施行的禁制為“不合理禁制”)。
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2日 (日) 00:48 (UTC)
@SCP-2000 (?)疑問请问是次复核请求是否包括Tisscherry的双向互动禁制?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2日 (日) 04:14 (UTC)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有關Jimmy Xu不當更改頁面保護設置的事宜

Template:移动自

<templatestyles src="Archive top/style.css"/>

<templatestyles src="Quote box/styles.css" />
事情已獲妥為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8日 (六) 01:40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templatestyles src="Module:Hatnote/styles.css"></templatestyles>
操作: 在無視既有討論共識的情況下不當更改頁面保護設置,導致機械人不斷以「清理沙盒」為由重建頁面。
执行者-{Jimmy Xu}- (討論 · 貢獻 · 日誌
先前讨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2/07#Wikipedia:使用指南 (编辑)/沙盒

具體情況見上方給予的先前討論連結。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7日 (五) 05:25 (UTC)

@-{A2569875}-、-{Iokseng}-、-{SCP-2000}-、-{魔琴}-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7日 (五) 05:28 (UTC)
我不認為這是需要覆核的東西,因為沒人會想的到會有兩個機器人同時在清理同一個沙盒,而且Special:Diff/85870650Special:Diff/85966945也就兩筆何來「不斷」?當然我想請 Jimmy Xu 注意一下這個問題是有必要的。--SunAfterRain 2025年2月7日 (五) 08:48 (UTC)
@-{SunAfterRain}-:我說的有問題操作是Special:diff/85964734這是Jimmy Xu本人作出的,而且問題在於其他用戶在AFD那邊ping他來解釋時,他完全不解釋,因此我也只能認為他是故意的。我是基於其他用戶「嘗試與執行操作人(當事人)討論」無果來提起管理操作覆核請求的。當然,那兩個bot的配置也必須盡快修改。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7日 (五) 10:11 (UTC)
@-{Sanmosa}-:他已經說過他不收ping了,你說其他人不知道抱怨就算了,我不相信你不知道這件事。既然沒收到通知是要怎麼回覆?--SunAfterRain 2025年2月7日 (五) 16:26 (UTC)
@-{SunAfterRain}-:啊,這我也確實不知道。但無論如何,管理員不收ping會引發嚴重的溝通問題,這不是一個好的處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8日 (六) 01:39 (UTC)
是我忘记还有一个bot。但现在应该moot了没必要保护回去了?--Jimmy Xu 2025年2月7日 (五) 14:33 (UTC)
@-{Jimmy Xu}-:那還請你先關掉AFD,畢竟經重開的AFD只能由管理員關,順便也讓大家看看還有沒有其他的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7日 (五) 15:00 (UTC)
已经关闭。--Jimmy Xu 2025年2月7日 (五) 15:34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對一一四五一四的全站不限期封鎖

Template:移动自

<templatestyles src="Archive top/style.css"/>

<templatestyles src="Quote box/styles.css" />
多天已無新留言,且僅有提案人支持,視無共識關閉之。--SCP-0000留言) 2025年2月16日 (日) 11:48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2]
执行者-{S8321414}- (討論 · 貢獻 · 日誌
先前讨论[3]

在此質疑全站不限期封鎖的必要性和反常的用戶附和+管理員處理速度,被提報人只有對條目空間和Template空間編輯,在討論空間毫無擾亂行為,而該用戶並非VOA,再者,全站不限期封鎖是在極端和非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能利用的手段,而操作者表示<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實在難以推定該使用者在其他命名空間會有持續良好貢獻,假定此用戶在討論空間會和條目空間一樣只會作擾亂性編輯,此可能帶有ABF和過度預防式封鎖之嫌,而相關提報的處理速度自提報至管理員處理以來只用了不足兩小時(當中更在提報後不足四十分鐘便迅速取得兩個附和提報,其中一個更調侃該用戶的用戶名),如此比其餘提報不尋常快的處理速度和不尋常的用戶附和提報速度,實在令人懷疑相關用戶和管理員的動機,因此提請覆核。 --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4日 (二) 06:07 (UTC)

(+)-{支持}-原封禁操作。题主在多次被指出对封禁方针的理解有误时依然我行我素,(<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仍然在此提请的行为如同追杀,令人不寒而栗),完全不尝试理解或听取他人意见,无法看出其是否是来维基百科协作的。另外此复核请求整体是没有任何依据的ABF,实在是不仅仅对方针有误解还严重违反文明、假定善意方针(例:<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实在令人怀疑相关用户和管理员的动机)。--beef [talk] 2025年2月4日 (二) 11:23 (UTC)
侵犯著作权的不限期封没问题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2月4日 (二) 11:54 (UTC)
請留意我覆核的是「全站不限期封鎖」,另我要提一下,操作者自上任以來,只作了八筆操作,而且封禁全部都是全站不限期,而在上筆操作和此筆操作之前,是相隔了很長的時間,一個少見操作的管理員突然再作封禁操作(而且又是不限期這些極端操作),不禁令人懷疑操作者是否真的有仔細審查提報和考慮過做相關操作的後果(上一次被封禁者並沒有再申訴),而本次提報由一開始到執行操作之時只隔了一個相當短的時間,根本就難以判斷此用戶是否全部都是侵權編輯,又或是如T407210009一樣「正常編輯與侵權編輯間雜」的,所以我才對相關提報的處理速度表示懷疑。--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4日 (二) 14:09 (UTC)
啊我說的當然是全站不限期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2月5日 (三) 13:08 (UTC)
可否詢問一下MCC214先生您是否認為<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管理员可对仅在特定范畴存在扰乱行为(如编辑战、推定不中立观点等),而在维基百科其他部分持续有良好贡献的用户使用部分封禁,以容许其在扰乱范围以外继续参与维基百科编辑。這句話中<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维基百科其他部分持续有良好贡献並不需要在其他部分有實際貢獻,只要未在對應部分有持續性的破壞行為就只能用部分封禁而非全站封禁。--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2月4日 (二) 14:47 (UTC)
封禁是手段,教育引導也是手段,當然一個用戶是需要在本計劃內貢獻才能生存,但如果那個用戶是「正常編輯與侵權編輯間雜」的話,一刀切全站封禁未免太過絕情了(而且不符合比例原則),全站不限期封禁是用來打擊屢勸不改且無心改變自己編輯行為,甚至只為自圓其說的人,而不是打擊這些夾雜着正常編輯而有跡象改善其編輯行為的用戶的,而且你覺得兩小時就可以得出其全部1500多個編輯都是侵權而沒有任何夾雜着正常編輯的結論麼?再者其在去年九月至一月期間,封完之後接近四個多月沒有編輯,期間也沒有再收過任何罐頭警告就直接全站不限期,根本就沒有在實質上帶給被封禁者改善行為的效果,反而是在趕客(PS:Gluo88就是一例,索性消失了)。--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4日 (二) 16:01 (UTC)
改善个屁。一一四五一四于28个不同条目的侵权行为,是我一个一个审核出来,从条文里删除,并提交给管理员去删除修订版本的。我至少仔细查看了他120个修订版本(其中包含侵权的修订版本至少要5分钟审阅),就为了清理他的侵权行为。就你在这里一遍又一遍地讨论一个一点用都没有的问题,浪费编者时间,是把我当人吗?是把管理员当人吗?是把这里当维基百科吗?
你真的够了。口口声声说一一四五一四<templatestyles src="Talk quote inline/styles.css" />有迹象改善其编辑行为,结果你举任何此用户的编辑证据了吗?你看过28个条目中一一四五一四的任意一个编辑内容了吗?我都甚至能怀疑你才是没有迹象改善的编者。--beef [talk] 2025年2月5日 (三) 09:51 (UTC)
除了故意找茬以外,我想不到其他理由会为一个侵权的小用户大费周章。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2月5日 (三) 13:27 (UTC)
對於上述兩個已在當時的ANM當中發表支持相關提報的用戶在此的發言,我不予再置評,因為回應這兩個用戶是毫無意義的。--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5年2月5日 (三) 14:42 (UTC)
从你在这里的留言与行为来看,我已对你完全失去希望,一个所谓维基百科编者,能够忽视他人为条目、为清理侵权行为的贡献,在这里浪费时间搞党争,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强调某某有某某立场,就是觉得拱火才是最重要的。你这种人实在是太可怕了,简直连一点人性都没有,怪不得就能随便冒出来一个“追杀”的比喻出来,我由衷希望中文维基百科能有一天看到你离开,或被迫离开。--beef [talk] 2025年2月5日 (三) 15:20 (UTC)
這個紀錄值得各位參考。此外,MCC214進行傾向性編輯的事情也不是沒有先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6日 (四) 07:08 (UTC)
(!)意見,覆核發起人言及:「提報不尋常快的處理速度和不尋常的使用者附和提報速度,實在令人懷疑相關使用者和管理員的動機」。
從該人上述這番言論來看,內心似乎充滿著「陰謀論」,這些言論我認為偏向他個人自己的【腦內小劇場】,旁人也許不這麼認為。建議多提供直接證據,然後再發起此等議論,不然光以這種覆核理由,我在其中看不見任何說服力。--Znppo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08:14 (UTC)
私認為提請者就如同上面所述內心小劇場過多,處理速度快完全不能代表什麼事情,陰謀論成動機不當實屬過當。--SunAfterRain 2025年2月7日 (五) 08: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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