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引理 (多項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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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For代数學中 ,高斯引理[1]高斯命名,是关于係數多项式的命題,或者更一般地说,是关于一个唯一分解整環的敘述。

高斯的引理断言两个本原多項式的乘積仍是本原多項式(本原多項式是指:係數的最大公因數為1的整係數多項式)。

高斯引理有一個推论,有时也被称为高斯引理。其斷定一個本原多项式在整数上是不可约的 ,若且唯若它在有理数上是不可约的。

整係數多項式版本

當一個整係數多項式 f(x)=anxn++a1x+a0的係數的最大公因數是1,我們稱其為本原多項式。那麼有以下高斯引理:

高斯引理 (本原版本). 兩個本原多項式的乘積仍是本原多項式。

证明:

以下以反證法證明,假設存在p不是1,整除乘積

設整係數多項式f(x)=a0+a1x++asxs,g(x)=b0+b1x++btxt都是本原的,並反設h(x):=f(x)g(x)不是本原多項式。

於是h(x)是非本原的整係數多項式,因此可選整除h(x)所有係數的質數p

f(x),g(x)

皆是本原的,從而可分別選定

i{0,,s},j{0,,t}

為滿足

pai,pbj

的最小整數(i.e.從0項開始出發)。現在我們知道

h(x)

i+j

項係數是

k=0i+jakbi+jkaibj≢0(modp).

(乘積裏面先於

ai,bj

都是被

p

整除,所以只剩

aibj

)根據假設,該項係數應該被

p

整除,矛盾,故得證。

高斯引理 (不可約版本). 如果一非常數整係數多項式在有理係數多項式環[x]內可約,則他在整係數多項式環[x]內也可約。

证明:

h(x)是一在[x]內可約的非常數整係數多項式。於是可取兩個非常數的有理係數多項式f1(x),g1(x)使得h(x)=f1(x)g1(x)

透過適當選取整數a,b,c,d,可以假設f2(x):=acf1(x),g2(x):=bdg1(x)皆是本原多項式(當然也就是整係數多項式)。

由上一個引理,f2(x)g2(x)=abcdh(x)也是本原多項式。於是cdabh(x)的係數的最大公因數,故cdab是個整數。

現在,我們有h(x)=cdabf2(x)g2(x)cdab是整數,於是也就證明了h(x)[x]內也可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