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称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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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Distinguish數學中,非對稱關係Template:Lang-en)是二元關係的一種。若集合 X 上的二元關係 R 為非對稱關係,則對於所有 a,bX(a,b)R(b,a)∉R。換句話說,如果 ab 存在關係,則 ba 不存在關係[1]

正式定義

一個定義於 X 上的二元關係 RX×X 的任何子集。給定 a,bX,我們將 (a,b)R 簡寫為 aRb,讀作「ab 存在關係 Ra is related to b by R)」。

如果對於所有 a,bX,若 aRb,則 bRa(也就是 (a,b)R(b,a)∉R ),則我們稱 R非對稱的。以一階邏輯的形式可以寫成:

a,bX:aRb¬(bRa)

一個邏輯等價的定義如下:對於所有 a,bXaRbbRa 中至少有一為假。以一階邏輯的形式可以寫成:

a,bX:¬(aRbbRa)

非對稱關係的一個例子是定義於實數上的「小於關係」,亦即 R={(a,b) | a<b}。由於當 a 小於 b 時,b 一定不小於 a,因此 R 是非對稱的。另一方面,「小於等於關係」則不是非對稱的,因為當 a=b 時,abba 會同時成立,不符合非對稱關係的定義。

非對稱關係不代表對稱關係的相反,上述的「小於等於關係」既不是非對稱關係,也不是對稱關係;而「空關係(R=)」是唯一同時是非對稱關係,也是對稱關係的關係。

非對稱關係(Asymmetric)與反對稱關係(Antisymmetric)的差異在於:反對稱關係容許自反性(a,a) 可以屬於 R,而非對稱關係不允許。如上述的「小於等於關係」即是反對稱關係的一例。

特性

  • 一個關係為非對稱的,若且唯若該關係為反對稱非自反[2]
  • 對於一個非對稱關係 R,對其施加限制或求其逆關係後,該關係同樣是非對稱的。例如,由「<」定義的關係是非對稱關係(若 a<bb<a),若將集合從實數限縮至整數,該關係同樣是非對稱的;求該關係的逆關係「>」,該逆關係同樣是非對稱的。
  • 一個遞移關係為非對稱的,若且唯若該關係為非自反[3]:若存在 aRbbRa 使得該關係不是非對稱,則由遞移性可得到 aRa,使得該關係同樣不是非自反關係。
  • 一個關係為遞移性的且非對稱的,若且唯若該關係為嚴格偏序的。
  • 一個非對稱關係不一定是全關係。例如,由「嚴格子集」定義的關係是非對稱關係(若 ABB⊄A),但不是全關係({1,2}⊄{3,4}{3,4}⊄{1,2})。

参见

參考資料

Template:Reflist

  1. Template:Citation.
  2. Template:Citation.
  3. Template:Cite book Lemma 1.1 (iv). Note that this source refers to asymmetric relations as "strictly antisymmetr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