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徵多項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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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Not Template:Expand english Template:Unreferenced線性代數中,對一個線性自同態(取定即等價於方陣)可定義其特徵多項式,此多項式包含該自同態的一些重要性質,例如行列式跡數特徵值

定義

𝔽 為域(例如實數複數域),對佈於 𝔽 上的 n×n 矩陣 A,定義其特徵多項式

pA(t):=det(tInA)𝔽[t]

這是一個 n 次多項式,其首項係數為一。

一般而言,對佈於任何交換環上的方陣都能定義特徵多項式。

性質

A 為上三角矩陣(或下三角矩陣)時,pA(t)=i=1n(tλi),其中 λ1,,λn 是主對角線上的元素。

對於二階方陣,特徵多項式能表為 pA(t)=t2tr(A)t+det(A)。一般而言,若 pA(t)=tn+an1tn1++a0,則 a0=(1)ndet(A)an1=tr(A)

此外:

  • 特徵多項式在基變更下不變:若存在可逆方陣 C 使得 B=C1AC,則 pA(t)=pB(t)
  • 對任意兩方陣 A,B,有 pAB(t)=pBA(t)。一般而言,若 Am×n 矩陣,Bn×m 矩陣(設 m<n),則 pAB(t)=tmnpBA(t)
  • 凱萊-哈密頓定理pA(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