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尔卡特-里歇特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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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爾卡特-里歇特定理(Jurkat–Richert theorem)是篩法上的數學定理,這定理是關於歌德巴赫猜想的陳氏定理的關鍵部分。[1]Template:Rp這定理在1965年由沃爾夫岡·B·尤爾卡特(Wolfgang B. Jurkat)及Template:Link-en所證明。[2]
定理陳述
以下公式表示取自哈罗德·G·戴蒙德(Harold G Diamond)與Template:Link-en。[3]Template:Rp其他的公式表示可見於尤爾卡特與里歇特、[2]Template:Rp哈伯斯塔姆與里歇特、[4]Template:Rp以及Template:Link-en等人的結果。[1]Template:Rp
假定是一個整數的有限序列,而是質數集合,設為中可被除盡的元素構成的集合,並設為中小於的質數的乘積,然後再設為一個使得大致與中可被除盡的元素成比例的積性函數。然後為中元素的大致個數,則其餘項可表示如下:
設為中與彼此互質的元素的個數,則有下式:
再設為彼此相異的質因數的數量,並設及為滿足特定微分差分方程的方程式。(可參見戴蒙德與哈伯斯塔姆的書[3]Template:Rp以知其定義與性質)現在假定篩選密度的維度為一,也就是在存在常數,使得的情況下,可得以下關係式:
(戴蒙德與哈伯斯塔姆的書[3]將此定理延伸到維度大於一的狀況)那麼尤爾卡特—里歇特定理就表示說對於任意滿足的數與而言,有以下關係式:
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