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忽略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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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NoteTA 在数学中,可忽略函数(Template:Lang-en)是指
- 对于一个函数 ,如果对于任意一个正多项式,存在一个,使得对于所有的
那么这个函数便是可忽略的(negligible)。通常我们把“存在一个,使得对于所有的”简化为“对于所有足够大的”。
历史
可忽略函数这个概念是和数学分析的形式化模型相关的。Template:Notetag第一个比较严格的定义是波尔查诺在1817年给出的。后来的柯西, 魏尔施特拉斯和海涅都用了基本相同的以下定义Template:Notetag:
- (连续函数) 一个实数函数在处连续,当对于任意一个正实数,有一个正实数,使时,有。
只要每步改变一项参数,此定义就可经数步转换成为可忽略函数的定义。首先,当时,我们需要定义"足够大"(sufficiently large),并定义無窮小量:
- (足够大) 实数足够大时一个数学命题为真,当且仅当存在一个实数,对所有的实数此数学命题为真。
- (无穷小) 一个连续函数无穷小,当对任意足够大的正实数,对任意正实数Template:Notetag ,有
- 。
然后我们把正实数换成正实数多项式函数。Template:Notetag
- (可忽略函数) 一个连续函数可忽略,当对任意足够大的正实数,对任意正多项式,有
- 。
在基于計算複雜性理論的现代密码学中,一个安全技术是数学上可证明安全(provably secure)的意思通常是,此安全技术的失败Template:Notetag的概率是关于密钥长度的一个可忽略函数(参见公钥密码学)。因为密钥长度肯定是自然数,这就是为什么开篇的定义把定义域改为自然数域的原因。Template:Note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