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盧姆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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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姆公理(英語:Blum Axioms),或稱布魯姆複雜度公理(英語:Blum Complexity Axioms),是計算複雜性理論中,定義可計算函數的複雜度時,應滿足的條件。這些公理最先由曼紐爾·布魯姆於1967年提出。[1]

重要的是,只要複雜度衡量滿足這些公理,布盧姆加速定理間隙定理就成立。滿足這些公理的複雜度衡量裡,最有名的是有關時間(見時間複雜度)和空間(見空間複雜度)的複雜度。

定義

布魯姆複雜度衡量是一個二元組(φ,Φ),其中φ偏可計算函數集𝐏(1)哥德爾編號,而Φ:𝐏(1)是一個可計算函數,滿足以下的布魯姆公理。用φi表示哥德爾編號φ下的第i偏可計算函數Φi表示偏可計算函數Φ(i)

  1. 函數φiΦi定義域相同。
  2. 集合{(i,x,t)3|Φi(x)=t}遞歸的

例子

在定義中,Φi(x)應當理解成i所編碼的計算過程,在輸入為x時,所消耗的資源(例如時間、空間,或兩者的適當組合)。

  • Φ測量時間,則(φ,Φ)是複雜度衡量:需要的時間或計算量可計算,因為可以直接模擬。而第二條公理也成立,因為要判斷Φi(x)=t是否成立,只需運行至多t步,所以總能在有限時間內判斷。
  • Φ測量空間(記憶體),則(φ,Φ)亦為複雜度衡量,但原因較時間複雜:當限制空間為t時,整個系統的可能狀態只有有限多個(例如若圖靈機q個狀態,其紙帶有s種符號,則紙帶共只有st種可能性,最後乘上讀寫頭位置的t種可能性,整個系統只有qstt種可能性)。從而,只要模擬足夠長的時間,必有以下三者之一:
    • 計算結束;
    • 整個系統重複某個狀態,受困於無窮迴圈;
    • 超出空間限制t
所以,在有限時間內,可以判斷Φi(x)=t是否成立。
  • 作為反例,(φ,φ)並非一個複雜度衡量,因為其不滿足第二條公理。

與計算模型的關係

布盧姆的複雜度定義不取決於具體的計算模型,但也可以圖靈機的用語複述一次,幫助理解。

布魯姆複雜度衡量是將二元組(圖靈機M,輸入x)射去自然數或的映射Φ,其滿足以下公理(對應前述定義):

  1. Φ(M,x)當且僅當M(x)停機
  2. 有算法可以判斷,當輸入(M,x,t)時,是否有Φ(M,x)=t

例如,Φ(M,x)可以是M輸入x時運行至停機所需的步數。按定義可知第一條公理成立。而且,用通用圖靈機模擬M輸入x並運行t步,就是滿足第二條公理條件的算法。

複雜度類

對於全可計算函數f,可計算函數的複雜度類可定義成

C(f):={φi𝐏(1)|x. Φi(x)f(x)},
C0(f):={hC(f)|codom(h){0,1}}.

C(f)是所有複雜度小於f的可計算函數構成的集合。C0(f)是複雜度比f小的布爾函數集合。若我們視這些函數為集合的指示函數,則可視C0(f)為集合的複雜度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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