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wiki:侵权拯救工作小组/日志报告/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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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尔兰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5日 (一) 03:49 (UTC)
  • 雅言历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5日 (一) 03:49 (UTC)
  • 巴紐外交費侵吞案--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5月5日 (一) 06:53 (UTC)
    • Template:反對:如果出現侵權問題,應協助改寫,而不應提出刪除。這是不理性的行為。Satricky2005(留言) 2008年5月5日 (一) 14:58 (UTC)
    • Template:回應:如果條目內容有誤,應該協助改寫;如果出現侵權,應該刪除侵權的版本。對於著作權的尊重,是維基百科可以生存至今的原因,也是維基最重要的基礎原則之一。--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5月5日 (一) 07:04 (UTC)
    • Template:回應:也是一句,如果出現侵權問題,應協助改寫,使之變成一條不侵權的條目,而不應提出刪除。這是有破壞沒有建設的行為,對其他資歷淺,權限少的維基人來說,這是一種不自由的行為。以及文章中並不是全部也是侵權內容,一股腦兒全部推翻,這會使貢獻者卻步。維基也是給人這一種感覺,官大就能壓死人。維基百科自許可以越過極權的封鎖,讓信息自由流通,幹嗎處理這些問題的手法卻與中共一樣。嚴正抗議濫用權力。Satricky2005(留言) 2008年5月5日 (一) 15:14 (UTC)
    • Template:回應:既然提出人有空找出侵權的原文,提出侵權投票,為何不協助改寫使之不侵權?Satricky2005(留言) 2008年5月5日 (一) 15:14 (UTC)
      • 请先参看一下wikipedia:版权信息,这与言论自由无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5日 (一) 14:01 (UTC)
        • 我針對的焦點是拯救條目,與高權限者不分情由,濫用權力的問題。Satricky2005(留言) 2008年5月6日 (二) 00:32 (UTC)
          • 在提出删除的7日内,条目会暂时被保留。如果阁下愿意以自己的语言重写该条目,请在巴紐外交費侵吞案/temp中重写。在维基百科,没有任何人必须要协助挽救那些被提删的条目,更不可能强迫他人写某一个条目。—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5月6日 (二) 00:19 (UTC)
            • 改寫是會照做,但是樓上的態度換言之是容許高權限者有破壞無建設地破壞別人的建設吧,既然不可以強迫人家寫某一條目,那亦不可以不分情由地把條目一股腦兒地刪除。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強烈抗議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果然真的是官大一級就能壓死人。Satricky2005(留言) 2008年5月6日 (二) 18:32 (UTC)
              • 维基百科的管理员都是志愿者,根本不是阁下所言之“官”。而且,如果我们不负责任的话,那么阁下的这篇侵权条目就会在维基百科得到保留,如果将来的某一天,写作原文的某位作者发现了这篇侵权条目,他将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对维基百科提起起诉。如果阁下为了保留这一篇侵权条目,而陷维基百科于侵权之不义,那到底是谁不负责任?—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5月6日 (二) 11:31 (UTC)
                • 我所說的,是指一些有較高權限的朋友,現在我所言的,既然有用戶提出侵權的證據,是否應該改善條目,使之變成不侵權的條目,我亦不是說不應該把侵權條目修正。我所指的是不分情由,不把侵權條目中侵權的條目修正使之變成不侵權,而一股腦兒提交刪除條目,事後又說自己沒有義務去改寫條目這些有破壞沒有建設這些不負責任的行為。Satricky2005(留言) 2008年5月6日 (二) 21:07 (UTC)
            • 特別聲明,我提交侵權均依照標準流程,並沒有濫用權力,溝通過程中也都盡力保持和善的態度。--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08年5月6日 (二) 04:16 (UTC)
                • 本人作出說明,樓上以良好的態度進行溝通,本人針對的是協助改善條目的事情。Satricky2005(留言) 2008年5月6日 (二) 18: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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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人已提請Wikipedia:快速刪除(建燁) 2008年5月8日 (四) 13:38 (UTC)

  • 何蕙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8日 (四) 08:11 (UTC)
  • 三豪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8日 (四) 08:11 (UTC)
  • 朱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8日 (四) 08:11 (UTC)
  • 許杏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8日 (四) 08:11 (UTC)
  • 邵雲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8日 (四) 08:11 (UTC)
  • 朱屺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8日 (四) 08:11 (UTC)
  • Linux中文延伸套件計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8日 (四) 08:11 (UTC)
    • 请按模板提示在相关用户讨论页加上侵权提示。—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5月8日 (四) 15:47 (UTC)
    • Template:反對: 貼在 talk 那邊也沒人看? 改貼於此:致百無一用是書生:請問您是憑什麼判斷我寫的內容是侵權的呢? 我感覺對我是莫大的侮辱! 以下理由:
      • 我印象中我寫的文字,和您給的 link 並不一致。怎麼會是侵權呢? 只是我現在找不到我原來寫的內容,無法 diff 給你看!
      • 其實我引用的來源是 CLE 網站上的「關於CLE」-{R|http://cle.linux.org.tw/wp/about/}- 而且我也不是照抄,文字也有做過改動。我引用的也不過是關於CLE起源的幾句話,就算雷同,也算「合理使用」的範圍吧?中文維基不是允許合理使用嗎? 連引用幾句話都不行,請問我到底該怎麼敘述當年CLE的起源? 請您示範給我看好嗎? 還是說中文維基不允許敘述CLE的起源故事?
      • 事實上CLE是以GPL方式授權,含所有文件內容。(因為當年CLE出來時根本還沒有GFDL這個東西)當然包含網站上的文件。難道中文維基也不允許引用GPL授權的內容?? 如果合理引用也不被接受,那引用GPL文章總可以了吧?
      • 「關於CLE」網頁上的說明,應該是目前CLE網站主持人張崇嚴所作。我相信以張君推動自由軟體發展的理念與精神,絕對不會反對在維基百科上,引用這段CLE起源發展史,以便讓更多人了解當年辛苦的努力。如果您還是不相信,我可以請張君親自授權。如果引用GPL文章也不行,請作者親自授權總可以了吧?
      • 我真正的想法是將台灣自由軟體的發展史做個記錄。包括當年發生的人、事、時、地、物等。可惜當年在台灣推動自由軟體發展的先賢們,經常沒有留下完整記錄,或者已經遺失。我費了很大功夫,做收集資料並查證的工作。結果反而被你說成是侵權? 真是情何以堪!!
      • 如果您還是不滿意,請將我原來寫的內容還給我。我可以改成包您滿意的樣子!! 但請不要叫我重寫,因為重新查證這些內容來源是很累的一件事。不想再做第二次!!其實我今天早上寫的內容也只是初稿,還準備查證更多CLE發展史以補充。當然也歡迎大家補充!
      • 以我一個維基新手而言,看到我寫的文章竟被如此評斷,滿腔熱血早已消失一大半!如果您還是決定刪除,我也不想再跟你們玩下去! 我是一個自由軟體推動的工作者。原以為維基人是我們的同路人,看來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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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Template: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已經在2008年5月21日(三)13:33(UTC)提到所有巴士條目只要轉載一律當作侵權論。--HU9385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05: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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