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式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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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式x2+cx+d可因式分解成(x+a)(x+b),其中:ab=d,a+b=c

因式分解,在这里是指多項式因式分解Template:Lang-enTemplate:Notetag),在數學中一般理解為把一個多項式分解為兩個或多個的因式Template:NoteTag的過程。在這個過後會得出一堆較原式簡單的多項式的積。例如单元多項式x212可被因式分解為(x+1)(x1)。又如二元多項式x2y2因式分解為(x+y)(xy)。如果我们允许多項式系数从整数扩大到複整數,那么x2+12可被因式分解為(x+i)(xi)。通常分解获得的每个因式要是不可约多项式Template:Lang)。也就是不能再分解了。

定义

数域P上每个高于一次的多项式f(x)都可以分解为该数域P上的多个不可约多项式pi(x)的乘积,为因式分解。

在复数域上,每个不可约多项式都是一次的,因此高于一次的复系数多项式,都可以唯一地分解为多个一次式之积。

在实数域上,不可约的多项式都是一次或二次的,因此高于一次的实系数多项式,都可以唯一地分解为一次、二次多项式之积。

在有理数域上,不可约多项式可以有任何次。例如,在有理数范围内,当n为正整数时,关于x的多项式xn+2无法再分解[1]

因式分解定理

数域F上每个次数1的多项式f(x)都可以分解成数域F上一些不可约多项式的乘积,并是唯一的,即如果有两个分解式

f(x)=p1(x)p2(x)p3(x)ps(x)=q1(x)q2(x)qt(x)

其中pi(x)(i=1,2,,s)qj(x)(j=1,2,,t)都是数域F上的不可约多项式,那么必有s=t,而且可以适当排列因式的次序,使得

pi(x)=ciqi(x)(i=1,2,,s),其中ci(i=1,2,,s)是一些非零常数

分解方法

公因式分解(抽)

原则:

  1. 分解必須要彻底(即分解後之因式均不能再做分解)
  2. 結果最後只留下小括號
  3. 結果的多項式首項為正。

在一個公式內把其公因子抽出,例子:

  • 7a+98ab
    • 其中,7a是公因子。因此,因式分解後得到的答案是:7a(1+14b)
  • 51a4b7+24a3b2+75a5b5
    • 其中,3a3b2是公因子。因此,因式分解後得到的答案是:3a3b2(17ab5+25a2b3+8)

公式法

兩個立方數之和 a3+b3=(a+b)(a2ab+b2)

兩個立方數之差 a3b3=(ab)(a2+ab+b2)

兩個n次方數之差 anbn=(ab)(an1+an2b+......+bn1)

兩個奇數次方數之和 an+bn=(a+b)(an1an2b+......+bn1)

分组分解法

透過公式重組,然後再抽出公因數,例子:

3a2b5y+12a3b220aby=(3a2b+12a3b2)(5y+20aby)=3a2b(1+4ab)5y(1+4ab)=(1+4ab)(3a2b5y)

15n2+2m3n10mn=(15n23n)+(2m10mn)=3n(5n1)+2m(15n)=3n(5n1)2m(5n1)=(5n1)(3n2m)

拆添项法

透過添項然後減掉,然後再抽出公因數,例子:

x4+x2+1=x4+x2+x2x2+1=x4+2x2x2+1=x4+2x2+1x2=(x2+1)2x2=(x2+1x)(x2+1+x)=(x2x+1)(x2+x+1)

或者透過分裂某項,然後再抽出公因數,例子:

x37x+6

其中,7x可以被拆成x6x。所以,x37x+6可以被寫成x3x6x+6。因此,

x37x+6=x3x6x+6=(x3x)(6x6)=x(x21)6(x1)=x(x+1)(x1)6(x1)=[x(x+1)6](x1)=(x2+x6)(x1)

其中,+x可以被拆成+3x2x。所以,x2+x6可以被寫成x2+3x2x6。因此,

(x2+x6)(x1)=(x2+3x2x6)(x1)=[(x2+3x)(2x+6)](x1)=(x(x+3)2(x+3))(x1)=(x2)(x+3)(x1)=(x1)(x2)(x+3)

十字交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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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交乘法(cross method),也叫做十字相乘法。它实際上是拆項法的一個變形,只不過用十字形矩陣來表示。

一次因式檢驗法

一個整係數的一元多項式anxn+an1xn1+......a1x+a0,假如它有整係數因式px+q且p,q互質,則以下兩條必成立:(逆敘述並不真)

  • p|an
  • q|a0

不過反過來說,即使當p|anq|a0都成立時,整係數多項式px+q也不一定是整係數多項式anxn+an1xn1+......a1x+a0的因式

另外一個看法是:

一個整係數的n次多項式anxn+an1xn1+......a1x+a0,若pxq是f(x)之因式,且p,q互質,則:(逆敘述並不真)

  • pq|f(1)
  • p+q|f(1)

参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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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Burnside, William Snow; Panton, Arthur William (1960) [1912], The Theory of Equations with an introduction to the theory of binary algebraic forms (Volume one), Dover
  • Dickson, Leonard Eugene (1922), First Course in the Theory of Equations,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 Fite, William Benjamin (1921), College Algebra (Revised), Boston: D. C. Heath & Co.
  • Klein, Felix (1925), Elementary Mathematics from an Advanced Standpoint; Arithmetic, Algebra, Analysis, Dover
  • Selby, Samuel M., CRC Standard Mathematical Tables (18th ed.), The Chemical Rubber 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