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wiki:申请成为管理员/HTinC23/第2次: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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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問時間:2023年10月9日 (一) 14:04 (UTC)—2023年10月23日 (一) 14: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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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協助的事務:應該會參與上年提到的速刪、存廢、侵權、存廢覆核、修訂版本刪除和UTC+8深夜/凌晨的反破壞(封鎖、保護),或者還可以處理過濾器、移動請求、用戶不當行為。但總量不會太大。
- 特別喜歡的貢獻:除上年提到的數學條目和推動某些友人加入維基百科建立條目外,還有有時修改其他友人指出的錯誤,雖然他們未必自己動手,但至少有「維基百科很容易更正」的想法;在客棧回答問題協助編者亦是類似,一些問題有具體的讀者/編者關心而不僅僅一個閱覽數,可以體現「社群」的存在。
- 編輯爭議:近期沒有,較舊的可以見上年的回答。大概因為感興趣的範疇較為冷門和不易起衝突。淺見是有效率的分工需要不同事都有人處理,但不一定要很多人聚焦同一些事,以免重複勞力。中文維基百科過百萬條目,很多角落需要清理無人問津(舉例,僅有維護分類但未加入百科分類的陳年條目,一些僅僅欠缺分類,但有些其實需要提刪)。假如在下未來再遇衝突,是關於感興趣和重視的議題,當然會盡力溝通,否則可能會回到較冷門的領域避開,因為自知在下的見解不一定優於其他編者的見解,經常需要信任其他編者的處理。(當然一如上年的說明,假若是管理操作惹來的爭議,在下會按en:WP:ADMINACCT的標準要求自己,及時、文明地回應對自身行為及管理操作的質詢,尤其是在佈告板和客棧的社群討論中提出的質詢,說明操作的理由。)
——(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12:02 (UTC)
路西法人的提問
Template:Ping謹此提出四條問題,望藉此瞭解候選人對社群事務的處理態度。
- 閣下作為管理人員,甚麼情況下應避嫌?相反,甚麼情況下不應要避嫌?
- 閣下是否願意承擔管理員責任維持社群秩序,處理棘手爭議?
- 如何看待目前部分社群成員過度詮釋文明及禮儀,將對事不對人的批評視作無禮行為的問題?
- 社群近一年來增修多項執行方針,請說明閣下將會如何運用全保護、不限期封鎖、有條件解除封鎖、互動禁制、回退限制、高風險主題等編輯限制措施?
以上,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10日 (二) 08:44 (UTC)
- 文長,但問題範圍很廣,在下不希望過度簡化,謹以一些原則和設例論述(絕非要窮盡所有可能),希望表明在下認知到維基百科事務的複雜程度。
-
- 避嫌可以說是出於常識(和「自然公正」en:Natural_justice#Rule_against_bias),即使方針刪走WP:避嫌、WP:保護方針#如何保护页面、WP:BLOCKNO等各處涉及避嫌的條文,若掌握權力者不迴避在自己作為當事人的事宜用權,或者在其他易被認為偏頗的情況用權,就難以得到社群成員信任其行事公正。所以會出現此種觀感的情況就需要避嫌,否則就不需避嫌。而又由於管理員仍是普通用戶,假如認為合適,總可以循正常途徑提報請其他管理員處理(可能是出於避嫌,也可能是有其他疑慮)。
- WP:避嫌最早在2007年加入方針(Special:Diff/3435714,Wikipedia_talk:管理员/存档2#尊重非管理員的弱勢),當時採用了「不应该在一项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的措辭。比起斟酌WP:避嫌準則中對「普通用户和管理员」身份的區分(如該討論Template:Broken anchor,雖然討論並非專門針對避嫌)或對「同一事宜」的解讀(如該討論),在下認為還可以直接考慮是否有「質疑偏頗的理由」,從此方向切入或者會更易討論是否有避嫌需要(WP:5P5:「方針與指引所蘊含的原則和精神比字面措辭更為重要」,而此處原則便是避免偏頗(或其嫌疑)),例如參閱英維的方針對該「常識」的論述:
This is because involved administrators may be, or appear to be, incapable of making objective decisions in disputes to which they have been a party or about which they have strong feelings. Involvement is construed broadly by the community to include current or past conflicts with an editor (or editors), and disputes on topics, regardless of the nature, age, or outcome of the dispute.
[...] an administrator who has interacted with an editor or topic area purely in an administrative role, or whose prior involvements are minor or obvious edits that do not show bias, is not involved and is not prevented from acting in an administrative capacity in relation to that editor or topic area. Warnings, calm and reasonable discussion and explanation of those warnings, advice about community norms, and suggestions on possible wordings and approaches do not make an administrator involved.
In straightforward cases (e.g., blatant vandalism), the community has historically endorsed the obvious action of any administrator – even if involved – on the basis that any reasonable administrator would have probably come to the same conclusion. [...]
——en:WP:INVOLVED - 簡而言之,很取決於管理操作之前,管理員過往的行為,是否讓人相信管理員在考慮該操作時可以保持公正。冷靜地就某一議題或行為問題提醒某編者(所謂以「管理者身份」,雖然並未動用管理員的技術權限,一如巡查員日常所作),或作出說明,衹要不涉實質爭議以致讓人感到管理員是對爭議事項持某特定個人觀點,則日後如需對該問題採取管理操作,前述情況應不至於造成偏頗的觀感。管理員平時慎言,避免對其他編者作不必要的評價,也有助於避免此種觀感。
- 但可以想像,假若管理員甲常因條目A內容與某用戶乙激烈爭拗(且人人皆知),用戶乙言談在違反WP:CIV和WP:EQ的邊緣,然後用戶乙與另一用戶丙就條目B同樣爭拗,於是甲以乙對丙的言論為「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封鎖乙,此例中雖然甲並非處理自己涉及的爭議(條目A與條目B的爭議不是「同一事宜」),仍易被認為出於偏頗,因此較適合留待其他管理員處理。(所以WP:BLOCKNO「管理員不應封鎖與其有編輯爭議的使用者」不宜仿照WP:避嫌減弱為「管理員不得僅因其他使用者與其有編輯爭議而作出封鎖」。)
- 同樣,雖然WP:CTOP#cite_note-6不要求因過往爭議避嫌,但在下對如此行事能否保持公正存有疑慮(參見上方en:WP:INVOLVED引文),未能支持管理員在此種情況下動用管理權限。
- 留意到閣下在其他候選人頁面談及WP:CSD相關的「避嫌」,希望在此表達淺見:在下完全認同在某些情況下直接刪除(正如主動保護/主動封鎖/主動revdel⋯⋯)並不會造成不公正的觀感,與前幾段的情況不同。一些外文維基百科(見第8點的附表)向來允許不經提報執行速刪,個人理解中維方針的要求未必與避免偏頗有關,而是社群按本地情況和對管理員的信任程度而作的程序規定(WP: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5年6月#關於快速刪除)
而類似規定留存至今,期間亦被多次提到,並與其他可以主動執行的管理操作比較(如該討論),在社群共識明確改變之前,管理員直接速刪頁面必須考慮到上述因素,因此必須有很好的理由方可違反WP:CSD和WP:避嫌的字面規定(例如,緊急到需要先G3/G12,後提報監督;或者不斷切換IP高頻率創建破壞性頁面/spam,之類)。其他G11不一定緊急(在下9月提報過幾個十多年前建立的G11頁面,但主觀上不太感到此種拖延造成重大危害)。在過去,管理员可以“一看见就”這種頁面就立即加以刪除。不過經過2005年6月的討論之後,維基百科社群決定,無論管理員或非管理员發現了這些頁面,他們可以選擇:
在快速删除中列出;
在该页面上加上{{delete}}或{{deletebecause|理由}}的模板。
管理員只能刪除已經被放上{{delete}}、{{deletebecause}}模板、或是已經被列在快速刪除列表上的頁面。
——Special:Diff/986411,WP:快速刪除的標準 - 從另一角度看,若確屬「無可爭議」,亦不拘於是必須由最早發現的管理員自行刪除抑或先提報留待第二位管理員刪除,"any reasonable administrator would have probably come to the same conclusion"在上段引文是作為無需避嫌的理由,同時亦可以是不怕避嫌的理由。
- Template:Hide
- 在下會關注擾亂社群秩序的情況,「三條問題」亦提到可能處理WP:ANI,但具體會參與處理多「棘手」的事,將很取決於能力和到時有多少心力。
-
- 首先WP:禮儀無疑是本站根基(WP:5P4)。尤其包括WP:假定善意,除非有相反根據,否則需要假定批評者不是出於恨意或存心迫害,誠如AT閣下《給認為自己是受害者的人》:「往往願意出來提意見或指正別人的人都是抱着很大的勇氣,一來怕被人報復,二來怕說錯,三來根本沒有時間,他(們)甘願冒這個風險也要出來反對您,也是為了讓維基變得更好。」
- 禮儀是達成「自由版權、中立的百科全書」(WP:5P前三)此目的所必須的途徑(否則無法協作),但不是目的本身;編者應虛心接受指向此目的的合理批評,禮儀不能作為拒絕接受批評的藉口。
- 不過,一項批評是否對事不對人,與是否無禮是兩個獨立的維度。 不能排除有編者會遇到無禮但對事不對人的批評,也不能排除會有出於善意但失禮的言行。對事不對人的批評,假若內容相同,以更友善、更符合禮儀的方式提出,可能更易獲對方接納。
- 編者若認為受到無禮對待而要提報,需要謹慎,而非「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行為不當」(WP:文明),尤其應「寬以待人⋯⋯閱讀亦須謹慎,您也可能誤解其他編輯的初衷」(WP:禮儀)。在此前提下,提報或指出他人違反禮儀亦可以是如《給》文所說,讓維基百科變得更好的寶貴行動。
- 總括而言,如果對文明和禮儀的理解是導致混亂和衝突激化(所謂en:WP:DRAMA),而非指向妥善解決,此種理解很可能是不全面的。
- (稍為離題的一段,雖然WP:管理員未明定,但社群期望擁有較高權限者在文明方面為人楷模也是非常自然的事(en:WP:ADMINCOND,Administrators should strive to model appropriate standards of courtesy and civility to other editors),在下認為en:WP:RfAr/old不少除權案對文明(和第1題的避嫌)的解讀有值得學習的地方,例如en:WP:Arbitration/Requests/Case/RexxS#Findings_of_fact。en:WP:ANI對各式擾亂的處理亦不時值得學習。)
- (暫時留空)——(留言) 2023年10月13日 (五) 21:38 (UTC)
-
1234
您好,我是1233。在這裡我先感謝閣下抽空回答我的(無理?)問題了。問題如下:
- 1+1=?
- 可否嘗試描繪一下閣下認為一個理想中的共筆型百科全書應當如何運作?
--1233 (T / C) 2023年10月13日 (五) 07:35 (UTC)
Dewadipper的问题
我希望上任的管理员对本站各方面都有清晰的了解且兼具良好的沟通能力,因此提出以下三点问题:
- 1)假如有灯神显灵,他能瞬间将一万篇英文维基百科的条目翻译到中文站。这些新条目完全没有翻译腔,但原文存在的问题(比如缺少脚注、OR)仍然存在。你会考虑让它翻译哪些领域的文章?
- 2)假如你能选择一次小规模编辑松的主题(像乌克兰编辑松),在组织人手充足的情况下你会选择什么主题?(领域不限)
- 3)假设你遭遇了以下情况,你会如何与用户沟通?(回答数量不限,可以选择不回答)
- 用户甲创建了某台湾公司的条目,但无来源的同时还有宣传语气,被巡查员提名G11速删。甲在讨论页称该巡查员是大陆人,对台湾企业有偏见,并在互助客栈发文呼吁其他用户“保护”台湾条目不被删除。
- 用户乙在艺人A的条目内加入了大量FANPOV信息以及点列式的歌曲、表演列表,被回退员移除后表示小虎队条目也有此类内容,所以艺人A的条目也应保留这些内容。随后乙在艺人A条目打了一场编辑战,被回退员提报至EWIP后指着对方在“欺负新人”并在站外平台写长文称维基百科有艺人A的“黑粉”。
- 用户丙移除了台湾政治人物张三的丑闻,在被回退后表示这些丑闻是支持他竞争对手李四的媒体所杜撰,并表示添加这些内容的编辑一定收了黑钱。
- 英維目前有三萬多篇GA、六千多篇FA,想必註腳和OR問題不比其餘條目嚴重,可從中選一萬翻譯。但假如「領域」限於學科,在下會選數學,其一是自己興趣,以及認為此類條目比起傳記/組織/建築物/事件等更易有長遠意義和獨立於文化和地域的普遍性;其二則與U:Reddeck/關注度例外的理由類似,形式科學類條目缺少來源、出現OR甚至HOAX時,對讀者造成的危害相對較少(當然在下絕非主張數學條目可被豁免遵守方針指引),對此類條目感興趣的讀者,比較容易不經可靠來源,直接自行判斷內容是否言之成理,邏輯是否連貫;相比之下假如翻譯到有問題的歷史或醫學條目,危害可能較大。
- 本題與1相反,不是單一編者而是希望社群參與,所以同類的國別編輯松可能合適,如此可以讓擅長不同類型條目的維基人參與(歷史、建築物、科學家、藝文作品、軍事、天災⋯⋯)。不宜選學術類、專業性質的主題。
- (暫時留空)——(留言) 2023年10月13日 (五) 00:01 (UTC)
问题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政治写道:维基百科在呈现相关内容时,Template:Tq。因此请问:
- 目前的阿富汗及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条目在标题和部分内容方面是否存在未以事实论述这一问题,如有问题,相关条目的命名和部分内容应该如何解决?
- Template:Flag(Template:Tl)中的默认国旗是否需要更改为
,如需修改,在当前使用前者旗帜的条目中,模板参数应该如何处理以正确对应?谢谢。--东风(留言) 2023年10月14日 (六) 09:20 (UTC)
- 抱歉對本題沒有完整的想法,以下是一些觀察和初步想法:
- 首先事實論述是要求客觀描述政權實際控制某地的事實,而非一味跟隨(任何一方聲張的)法理論述。阿富汗及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兩條目有就實際控制、政權變更等情況向讀者說明。
- 但WP:BIAS不衹是要求敍述實際控制情況,其目的是「為保持中立觀點」,需要「客觀描述」,「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避免使用法理論述所形成的中立性問題」,而中立性不止體現於作何種敍述,亦關乎敍述時所採用的具體措辭。
- 以阿富汗舉例,主要涉及塔利班/「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的段落是#塔利班復辟,在下讀的時候的疑問是,「宣佈重新建國」後,條目仍用「阿富汗塔利班當局」「塔利班政府高等教育部」而沒有使用該國名,這與前一小節中「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對應「阿富汗政府」看來是不對等的。問題是此種不對等是否符合現行方針。
- 事實論述是要在描述某地的法律規範和管轄的政權時「客觀描述其存在事實」,但不要求「客觀描述」時使用的名稱必須跟隨事實上管轄該地的政權的正式名稱,恰恰相反,因為應以WP:NPOV的方式「客觀描述」,而WP:NPOV的方式不一定是跟隨事實上管轄該地的政權的主張(後者正正是基於當地政權的法理論述)。至於NPOV的用詞,可能需要參考來源的用法,「WP:常用名稱優先於WP:名從主人」此一原則對內文亦有參考意義。(類似例子是WP:KOREA允許使用「-{南韓}-」「-{北韓}-」但皆非實際管轄的政權採用的正式國名或簡稱。)但這樣做的問題是,常用名稱的字面含義可能也帶有/暗示某種立場,所以很難選擇合適的用詞(例如WT:命名常规/存档17#关于WP:命名常规与WP:POV的冲突等多處討論)。
- 也留意到條目其他地方及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有列出完整國名/首腦頭銜,因此使用「塔利班政權」可能是為簡短/與另一方區分,未必要理解為強調不承認。後一條目的「對外關係」一節已說明其獲承認或不獲承認的情況。
- 總括而言似乎在反映的事實上有遵循事實論述優先於法理論述的原則,但具體用詞似乎是複雜問題。
-
- Template:Tlx預設值是否需要更換可能純粹是技術層面的,出於方便的選擇,衹要各條目實際顯示的旗幟正確,符合旗幟方面的「事實論述」即可(即:與使用場合相符,例如國際組織、體育競賽的代表團實際使用的旗幟,且沒有改寫歷史)。何者為預設不太會影響讀者,因為源碼並非呈現給讀者的內容。從Template:Search和Template:Tl的鏈入觀之,似乎較多是需要使用舊旗的國際關係和體育條目,假若如此則以常用、節省勞力為考量目前可能尚未需要改動(除非預期新旗幟會在大量條目使用)。
- 若改動模板,在仍應使用舊旗幟的條目要加入年份參數如Template:Tlx,但用該模板表示地理區域、實際管轄政權的條目則需要更新。處理方式似乎適合AWB半自動?
- Template:UnicharTemplate:Unichar(🇦🇫)在各產品的顯示方式[1]也可能是需要考慮的因素。Template:Tl此類模板基於ISO 3166-1 alpha-3命名,編者可能預期該些模板全部與基於同一標準alpha-2的Unicode区域指示符有相似效果(某意義上的WP:命名一致性),假如用相似格式但並非同一標準可能引起混淆,然後假如Template:Tl不同於Template:Tlx又會混淆。(當然維基百科並不受制於任一機構的標準,而且區域指示符如何顯示其實與ISO 3166-1的關聯較弱。)——(留言) 2023年10月22日 (日) 01:17 (UTC)
- 抱歉對本題沒有完整的想法,以下是一些觀察和初步想法:
小小問題
您好,我將我的問題對大家都提問了,您可以回答或不回答:
- 因為看到了避嫌,故延伸提問:您覺得這是可以作為避開處理棘手版務的方式或藉口嗎?
- 假設有用戶私用未申請機器人,反覆被提報到不當行為及VIP室,均未獲處理,因為沒事所以持續使用,其中一位相關提報者這時發現您在線上,於是留言請求您協助。請問您會怎麼處理呢?以上,謝謝您。—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0月17日 (二) 14:40 (UTC)
- 避嫌是限制一些情況下不能動用管理權限,但不妨礙有意參與該項事務者以普通編者身份提供協助(例如列舉適用方針、闡述個人見解、向社群和結案管理員指出討論尚未提到的事實)。因此,避嫌無法作為聲稱自己「希望參與但不能參與」的理由。另一方面,任何編者(包括管理員)假如不希望參與某項事務,不論棘手與否或原因為何(可能不關心或「關心但不介入」),皆無需藉口(WP: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
- 先從編輯頻率和性質兩方面檢查是否可能違反WP:機械人方針(包括可能以WP:MEATBOT方式違規)。但如果是先前多次提報皆未獲處理,處理時需要考慮可能是由於情況不明顯、有相反意見,或者其他管理員有疑慮。若有需要則按WP:BOTPOL#封鎖機械人和WP:BLOCK#封鎖機械人處理,並抽查編輯是建設性抑或有相當比率有問題無法逐一檢查修正,若為後者,是明顯需要批量回退抑或等待共識。假如大批量回退,需要開WP:FLOOD。 ——(留言) 2023年10月18日 (三) 10:13 (UTC)
- 謝謝您的回應,有點疑問小泡泡,接下來的問題自覺得有點冒犯,不回答也沒關係的、就是啊雖然不強迫任何人參與,這樣是否更加合理化不處理行為,私以為會想要擔管理員之責,或多或少有點雞婆或使命感,在這樣的基礎下,社群可能期待(或不當期待)管理員能在必要的時候做些什麼,因為信任所以讓此人成為管理員,但擁有頭銜後也感覺不出和一般使用者有何不同,若最大的作為就是沒有作為,成為「管理員」會不會只是最終擁有了頭銜?那麼是否不用擁有管理員這個頭銜也能進行其他版務(比如回退巡查或模板等組別)的權限操作呢?--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0月20日 (五) 17:34 (UTC)
Eric的小問題
一、就您的觀察,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積壓工作整體積壓情況如何?其中您認為哪一(幾)項管理員積壓工作目前積壓的最嚴重?原因是?又若當選為管理員,您會如何處理這些積壓工作?
二、您一年前曾申請管理員,惟不幸失敗。請問自當時以來,您認為自己有哪一些已經進步或仍有改善空間之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9日 (四) 17:16 (UTC)
落花有意12138
- 您的账户保安措施有什么?
- 您多久能查看一次客栈,或者其他社群联络渠道?
- 您如何理解“独裁”的内涵?
以上。——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0月21日 (六) 13:18 (UTC)
桐生ここ的问题
Template:开玩笑的,请您简单回答一两句即可,或挑选一些问题回答:
- 一般问题
- 您认为如果管理人员其站外的行为(例如进行人肉搜索、因为编辑争议而打人、站外威胁恐吓他人,但没有滥用站内权限),致社群失去对他的信任,但是WP:解任条件方针要求只有站内违规行为才可以提出解任,这时社群应该怎么办?
- 如果您需要执行一项管理操作,但是现行方针违反了常识,您会怎么做:(A)直接按照方针执行、(B)先跟社群讨论这个方针、(C)翻看以往讨论了解设立原因然后按照方针执行、(D)按照常识执行、(E)其他,请具体说明。
- 如果您需要执行一项管理操作,但是现行方针和社群当前讨论的意见完全相反,您会依照现行方针去执行,还是依据当前讨论意见的共识或粗略共识去执行?
- 是否愿意接受别的管理员推翻您的管理操作,即便您非常不认可,也不会回退该管理操作?
- 专属问题
- (同路西法人的问题)您打算什么情况下使用不限期封禁?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2日 (日) 15:47 (UTC)
- 舉例的嚴重情況即使出自普通編者亦不被接受,可以適用WP:OWH「如同維基上騷擾的情況,維基外騷擾可以處以封鎖」WP:DISRUPTBLOCK「騷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和「試圖通過維基百科程序外的行動脅迫其他使用者,不論有關行動在站內或站外進行」,或按違反UCoC處理。
- 如File:Diagram of IGNORE.svg,若是方針在一類不罕見的情況會違反常識則選(B)尋求修訂,若衹是恰好在某個獨特的情況得出違反常識的處理方式則選(D)並可能說明理由,但此處「常識」應儘可能限縮,例如有編者支持按方針執行則應WP:避免訴諸常識,可能先了解訂立的理由/目的,再(C)執行或(E)討論為何按原意不應適用於該情況。
- WP:LOCALCONSENSUS「部分編者在特定地方和時間所達成的共識,不能凌駕更廣泛的社群共識。」所以需要視乎該討論是否足夠「廣泛」,以及是知悉該方針的情況下有理據支持不依方針,抑或僅僅是未考慮該方針(此時應該指出)。不能排除有情況適合執行新的粗略共識而非方針,但必須達到非常高的門檻,因為方針也是高級別的共識。當然假如共識足夠充分甚至可以修改方針。
- 需要尊重其他管理員的能力和經驗,管理操作被推翻通常說明操作本身存在爭議,或者操作本身符合規定但背後的理由不明顯,而管理員在日志給出的理由至少已有一位富有經驗的編者(回退的管理員)未能理解/認同。此種情況下,溝通遠遠比回退更有必要。除非符合WP:管理戰#例外情况可能需要在尋求溝通的同時作出回退,否則衹要參與討論,交由社群和其他管理員處理即可。當然假如此處「推翻」已經過社群討論/正當程序如WP:DRV,再回退將會是嚴重濫權。——(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54 (UTC)
-
- 細則按照WP:BLOCK,原則上用於不適合到期自動解封,必須人手覆核的情況,例如:不打算(WP:NOTHERE,包括純破壞、宣傳)或不能(所謂WP:CIR,如已多次提醒/封鎖證明完全無法理解核心方針,長期違反/擾亂)協作編輯百科全書者,必須先見轉變;或者機械人異常或未經許可,必須先確定解封後程式不會恢復運行;或者被盗賬號要等候CU或其他方式確定物歸原主,還有傀儡帳號、長期不文明/騷擾等等。對善意編者尤其需要先考慮其他編輯限制(如有限期/局部封鎖/WP:TBAN)可否達到同樣目的。——(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54 (UTC)
gluo88的问题
- 关于对方针的“合理诠释”。 由于个人难以排除主观性, 对方针的解读也会不同,很难有客观的方法判断。 社群讨论时曾提到:“究竟是什么是‘合理诠释’?这正是社群过往许多争议的核心。”。 按自己对方针的解读所进行的管理操作引起社群多人异议或反对时,阁下如何处理?
- 关于“棘手争议”。 由于“棘手争议”的复杂性和模糊性,个人难以排除主观性,所用的判断(“合理诠释”)标准也会不同,对方针的解读也会不同,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那样,有客观的方法, 通过纯粹的严密逻辑推理来做出判断和说服。比如,国家政治中,除了专制国家, 民主国家(特别是欧美), 无论是议会或选举, 各派都是无穷的道理,也都无法说服对方。 社群讨论时曾提到:“很多时候‘勇于出手’与‘专断独行’真的只是一线之隔而已”, 处理不好会引起重大争议,甚至引起管理争议/管理战等, 是否有不给管理员来太大压力的处理方法? 阁下如何处理“棘手争议”?
- 关于Wikipedia:共识。 常看到讨论相僵持不下,新的发言往往本质上只是对已有观点的重复,相互都无法说服对方。 由于任何个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观性,所用的判断(“合理诠释”)标准也会不同,可能无法达到理想情况(一致同意的共识), 比如Bigbullfrog1996案, 已经出现非涉事管理员的处理被当管理事员回退, 产生了管理操作争议。 方针提出“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 尽管容易客观判断“多数人的意见”,阁下对其它类似案件如何处理中, 如何引导社群客观判断讨论足够充分否和已经和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
--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1日 (三) 17:04 (UTC) Template:HideF
结果
| 不信任sid,不够成熟和经验不足 |
| Lanwi1在担任CU员的期间曾经有过泄漏CU数据的重大嫌疑,并且非常可能是导致本站至今仍无法取回独立CU权限的原因。滥权前科严重,不值得信任,即使管理员并没有CU权限也一样。 |
| ATannedBurger:仍需積累更多經驗 |
| 对卡达,Asid和ATB:我看好各位之能力,望各位能在各自的领域上加油 对欧西里斯:相信其作为导游管理员的能力 |
| 除了HTinC23,其余用户活跃度不足 |
| 相信大部分候选人的站务和编辑经验,应是合格的管理员;但Lanwi1曾表示不会参与实质条目的编辑工作中,维基百科的本质上是一部百科,我不同意任何不参与实际工作的人担任管理员这一职位。 |
| Lanwi1: Perfectionist+1, Contribution is everything+1. Sorry. S8321414: support; good character. Active Taiwanese Wikipedian and helps a lot with...a lot of things |
| 不理解为何参选人不愿意回答部分问题,要么闪烁其词要么索性当做没有看见。这是一个合格的管理员的所作所为吗? 一个喜欢挂人、在条目和社群问题上都做不到中立的维基人不适宜担任管理员。 |
| 这位卡达,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很好,我并不觉得他平时的表现,很合适当管理员 |
| 请点击下方的单选按钮来投票,您可以投出“支持”、“反对”、“中立”或“弃权”票。载入本页面时,默认选择的选项是“弃权”。 在系统中,每个用户只有一票会被储存。您可以在投票期间重复更改您的投票,但系统只会储存最新的投票,并覆盖之前的记录。 |
| Asid:回答問題不是令我很滿意 卡達、S8321414:缺乏站務經驗 |
| 泄露CU数据,认为某些人的隐私不受保护 |
| 和平,奮鬥,救中維! |
| ASid:同前次RFA附言「略欠穩重」「处事方式过于情绪化」 Lanwi1:同前次RFA附言「申请人长年以来的情绪问题恐无法胜任管理员一职」 |
| 建議以後不同候選人能有不同投票評論區 |
Template:HideF 此次投票共收72票:
- Template:Support 共39票;
- Template:Oppose 共22票;
- Template:Neutral 共11票;
- Template:Support:Template:Oppose = 64% : 36%
支持人數不足,支持率低於總有效票數八成,票數經Jimmy Xu與本人複核,候選人未能當選。所有投票附言已經打亂順序並列於上方。--J.Wong 2023年11月5日 (日) 15:47 (UTC)